原标题: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0—临004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及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到董事1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务的提案》
公司全体董事共同选举董事、总经理王普公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临005号)。
表决结果:同意1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对隆明项目实施退出的提案》
公司持有的南非隆明公司铂系金属尾矿资产收入流项目(以下简称“隆明公司收入流项目”)由南非斯班一黄金公司回购,回购完成后,公司将退出隆明公司收入流项目。通过退出隆明公司收入流项目,公司收回资金,降低资产负债率水平,优化境外资产结构。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0—临005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在收到张锦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后,于2020年1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临001号)。张锦林先生因工作另有安排,已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和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为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务的提案》,全体董事共同选举公司董事、总经理王普公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日起至新任董事长聘任日止。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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