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2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东大名路1171号上海远洋宾馆5楼远洋厅、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47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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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总经理杨志坚先生现场主持。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投票形式对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现场出席5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出席2人。
2、 董事会秘书郭华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与中远海运集团签署2020-2022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之议案
1.01议案名称:与中远海运集团签署2020-2022年《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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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议案名称:与中远海运集团签署2020-2022年《综合服务总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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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议案名称:与中远海运集团签署2020-2022年《航运服务总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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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议案名称:与中远海运集团签署2020-2022年《码头服务总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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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议案名称:与中远海运集团签署2020-2022年《船舶及集装箱资产服务总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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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议案名称:与中远海运集团签署2020-2022年《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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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与太平船务签署2020-2022年《航运及码头服务总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之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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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关于与上海港务集团签署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之议案
3.01议案名称:与上海港务集团签署2019年《航运及码头服务框架协议》并批准2019年上限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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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议案名称:与上海港务集团签署2020-2022年《航运及码头服务框架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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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与青岛港签署2020-2022年《航运及码头服务框架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之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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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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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3为逐项表决的议案;
2、议案1、2、3、4均为普通决议案,分别经出席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获得通过;议案1,关联股东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回避表决。
二、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小满、郭旭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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