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函告,获悉恒逸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上述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恒逸集团于近日将其所持有的质押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8,635,424股办理解除质押手续,相关解除质押及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具体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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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再质押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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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12月19日,上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19日,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及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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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19日,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特作说明如下:
1、本次解除质押和质押所涉及股份融资部分用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3,3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4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6%,对应融资余额19,700万元。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良好,具有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产生不利影响,亦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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