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9-84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062,438股,占总股本0.01%。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2月30日(星期一)。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以流通股股本213,622,600股为基数,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流通股获得3.2股的比例执行对价安排,共计安排对价68,359,232股,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份由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同时公司非流通股股股东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
(二)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2006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6年12月28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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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2月30日(星期一)。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1,062,438股,占总股本0.01%。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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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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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解除限售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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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北京滚针轴承厂在徐工机械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持有徐工机械股票数量为223,080股。2011年3月16日,徐工机械实施每10股送10股派1.20元人民币(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该部分股份数量变为446,160股。2015年9月23日,徐工机械实施每10股转增20股利润分配方案,该部分股份数量变为1,338,480股。2019年10月15日,偿还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在徐工机械股权分置改革时代垫股份276,042股后,股份数量变为1,062,438股。
(二)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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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慎核查,保荐人就徐工机械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问题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截止2019年12月16日(核查意见书出具日):
(一)未发现该股东发生违反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行为;
(二)该股东不存在未完全履行承诺就出售股份的情形;
(三)该股东本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符合规定。
因此,保荐人认为徐工机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有的1,062,43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2019年12月30日起具备上市流通的资格。
保荐人将督促徐工机械提醒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在核查意见书出具之日至上市流通日期间继续遵守有关法规。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及以上。
□是 √否;
公司的控股股东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一)没有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公司股份达到5%及以上。
(二)如果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披露的内容包括出售的数量、出售的时间、出售的价格区间及减持的原因等内容。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是 √否;
(二)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是 √否;
(三)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是 √否;
(四)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是 √不适用;
九、备查文件
(一)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9-85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81)。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临时)决定召开。
(三)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星期四)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20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及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26号公司总部大楼7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1.关于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向关联方销售材料或产品
1.2向关联方租入房屋、设备、产品
1.3接受关联方服务、劳务
2.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1向关联方采购材料或产品
2.2向关联方销售材料或产品
2.3向关联方租入或者租出房屋、设备、产品
2.4许可关联方使用商标
2.5与关联方合作技术开发
2.6向关联方提供或接受关联方服务、劳务
2.7受关联方所托经营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为按揭业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5.1关于为按揭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5.2关于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6.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1-议案6内容详见2019年12月11日、议案7内容详见2019年8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1、议案2、议案5需逐项表决。议案3、议案4、议案5需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议案2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1、议案2、议案5、议案7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对议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需单独披露。
三、议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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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19年12月23日(星期一)、2019年12月24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26号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6楼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苗洋威张冠生
联系电话:0516-87565620,87565628
邮政编码:221004
传 真:0516-87565610
电子邮箱:miaoyangwei@xcmg.com
(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 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股东授权委托书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5”,投票简称为“徐工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 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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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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