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19-077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1%的公告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收到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昕宇”)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本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以下简称“公告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8),华熙昕宇计划自公告日起的6个月内(含6个月期满当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5,072,000股,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19年10月16日,本公司收到华熙昕宇出具的《减持股份达1%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华熙昕宇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
华熙昕宇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以及本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19年10月16日,华熙昕宇减持本公司股份35,02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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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本次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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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份限售承诺
华熙昕宇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自第一创业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本承诺已履行完毕。
(二)股份限售期满后减持意向承诺
华熙昕宇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华熙昕宇所持第一创业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比例不超过第一创业发行上市时华熙昕宇持有第一创业股份总数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华熙昕宇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第一创业并予以公告,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含六个月期满当日),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熙昕宇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亦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二、其他说明
1、上述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情形。
2、上述减持与华熙昕宇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减持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华熙昕宇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本公司将持续关注华熙昕宇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华熙昕宇《减持股份达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19-078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部分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股东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昕宇”)通知,华熙昕宇于2019年10月15日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解除部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华熙昕宇本次解除部分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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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华熙昕宇本次解除部分质押之后,其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2019年10月16日,华熙昕宇共持有本公司股份504,694,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41%;质押本公司股份472,218,4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3.57%,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3.48%。华熙昕宇所持本公司股份被质押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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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文中,光大证券全称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全称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全称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2:上文中,表格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与上文提及的数据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备查文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质押登记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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