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9-071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固股份”)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53号)。公司和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确认,现将有关问题及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1、2019年5月你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9.5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你公司本次将项目终止后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包含了上述9.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请说明你公司对归还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安排,以及是否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问题回复】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固股份”或“公司”)为了更好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更清晰地厘定本次结余募集资金与前次暂时补流资金事项,公司承诺: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将先归还前次暂时补流的9.5亿元。归还后,公司结余募集资金约为21.25亿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所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使用安排为:
(1)9.5亿元作为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
(2)8亿元归还银行贷款;
(3)3.75亿作为原募投项目线下门店业务的营运资金。
综上,公司对“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安排”是经过审慎研究决定的,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问题2、2018年9月你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Alibaba Investment Limited(阿里巴巴)、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等合资并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变更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投项目部分对外出资的议案》,截至目前,你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3,738万元,请说明已投入的募集资金的具体投向,并结合你公司向特维轮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增资情况等,说明已投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前期审议通过的资金使用计划一致。
【问题回复】
公司已投入的募集资金的具体投向如下:
人民币:万元
■
注1:IAAS基础设施含服务器、防火墙、交换机、租用机房、机柜光纤宽带等。
公司累计通过募集资金向特维轮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维轮”)增资3次:
(1)2017年5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对特维轮增资6亿元,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0日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17-039);
(2)2018年8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对特维轮增资4.5亿元,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8日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18-102);
(3)2019年8月1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对特维轮增资2.2亿元,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2019-057)。
合计增资12.7亿元,其中,根据2018年9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Alibaba Investment Limited(阿里巴巴)、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等合资并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变更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投项目部分对外出资的议案》,特维轮将以募集资金对特维轮智车慧达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车慧达”)进行现金增资人民币6亿元,目前该6亿元募集资金已在智车慧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因此,特维轮及智车慧达合计实际获得的募集资金为12.7亿元,其中特维轮实际获得6.7亿元,智车慧达实际获得6亿元,且截止目前已经合计使用募集资金63,738万元。
综上,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前期审议通过的资金使用计划一致。
问题3、2018年9月你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包括用于“线下合作商整合”20.5亿元,请说明“线下合作商整合”的具体内容,你公司目前是否已经完成相关整合工作,后续线下门店运营是否不属于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
【回复说明】
“线下合作商整合”的具体内容包括:加盟店体系建设、合作门店整合。公司主要通过:旗舰店体系建设、门店收购(采取全资、控股等进行投资或收购)等方式进行“线下合作商整合”。截至目前,公司已陆续建设和投入的线下门店已有:直营门店16家、参股门店301家,加盟门店5家,覆盖杭州,宁波,上海,苏州、成都、昆明等30多个城市。公司已经基本完成了与现阶段内外部经营环境相适应的控股式门店布局工作,过程中遵照了《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6.4.5条的控制要求。
线下门店运营主要涉及日常营运开支的使用和投入,并不属于2018年9月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中所明确的使用范围。
鉴于中国证监会的《再融资审核财务知识问答》问题7“关于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等非资本性支出,有何具体监管要求。”指出的“支付人员工资、供应商货款、推广费用,铺底流动资金,预备费,不能资本化的其他费用,偿还流动资金借款或短期债务融资工具,周期较短的对外承接项目支出等,视同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应指引,线下门店运营涉及的前述日常营运类开支本身被视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直接终止募投项目而将结余募集资金改为永久补流,既可以大力支持线下门店的日常营运和整合管理,也可以充实公司流动资金、降低银行融资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资金利用效率和提升公司经营水平。
问题4、你公司披露称,汽车后市场O2O平台建设项目已经完成了线上平台系统开发工作,后续线上业务和供应链业务将由阿里巴巴投入,公司的重点是线下门店布局和日常运营。请结合后续阿里巴巴拟对线上业务和供应链业务的投入情况,说明是否可能导致你公司丧失对募投项目的控制权,从而出现不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6.4.5条规定的情形。
【回复说明】
阿里巴巴对公司“汽车后市场O2O平台建设项目”中线上业务和供应链业务的投入,是上次募投项目变更后的结果,上次募投项目变更,公司已经履行完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应的程序,通过了《关于与Alibaba Investment Limited(阿里巴巴)、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等合资并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变更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投项目部分对外出资的议案》。
公司线上平台建设包括:
(1)供应链业务相关的业务平台,含订单平台、仓配服务系统、库存管理调度系统。涉及供应链业务的平台,已和供应链业务一起出售给了新康众,后续将由阿里巴巴作为第一大股东的新康众继续对这部分平台进行投入,已不属于公司变更后的募投项目。
(2)门店业务相关的业务平台,含智慧门店系统、智能化平台系统。门店业务平台,已基本能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需要,后续将以升级维护为主。另外,公司还在天猫开设“汽车超人旗舰店”,作为门店业务平台的补充。
在上次募投项目变更中,公司已将“汽车后市场O2O平台建设项目”中的供应链业务(含相应的线上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7日披露的《特维轮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出资涉及的好快全汽配(杭州)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出售给了新康众,后续将由新康众继续投入线上业务和供应链业务。
故公司“汽车后市场O2O平台建设项目”已经完成了线上平台系统开发工作,后续线上业务和供应链业务将由阿里巴巴控股的新康众投入。其中,涉及公司门店业务的平台,将由公司控股的智车慧达(公司持股80%,新康众持股20%)升级维护。新康众对供应链相关的业务平台投入和智车慧达对门店相关的业务平台升级维护,是两个不同的方面,并没有关联,不会导致公司丧失对募投项目的控制权,不会出现不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6.4.5条规定的情形。
另外,公司已将供应链业务出售给了新康众,已不属于公司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因此,后续新康众对供应链业务的投入已和公司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无关,不会导致公司丧失对募投项目的控制权。
问题5、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说明】
公司无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9—072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5、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19年10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0月15日(星期二)—10月16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下午15:00 至2019年10月16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富阳市富春街道公园西路118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倪永华先生。
(6)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48,667,6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4758%。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47,310,5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3416%;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57,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42%;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持股5%以下的投资者)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4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2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48,646,1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38%;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2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8371%;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6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决议。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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