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9-058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9,504,86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83%;
2、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
一、本次限售股份及公司股本的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6月6日下发的《关于核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66号)核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4,256,031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6年9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股份登记手续,2016年9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600,000,000股增加为624,256,031股。其中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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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份中,北京诚明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广发原驰·高德红外投资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为自股份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其余5名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为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已于2017年10月9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9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
2、2019年5月8日,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24,256,0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36,384,046股。
3、截至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为936,384,046股,其中限售股份222,130,1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72%;北京诚明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广发原驰·高德红外投资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7,578,125股、1,926,738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1.877%、0.206%。
二、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高德红外: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做出如下承诺:
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同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予以限售期锁定。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该等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9月30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9,504,8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2名,涉及证券账户2户,证券账户均不存在冻结、质押的情形。
4、本次限售股份持有人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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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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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9-059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2015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成立广发原驰·高德红外投资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高德红外1号”)进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12日、2015年10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鉴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将于2019年9月30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高德红外1号认购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1,284,492股,认购价格25.60元/股,上述认购股份于2016年9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锁定期为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中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上述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7日(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发布的《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926,7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6%,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卖出股票的时机和数量,并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终止和延长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 记至高德红外1号名下时起计算。其中前36个月为锁定期,后12个月为解锁期。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且未展期,员工持股计划将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定向增发所认购的标的股票全部卖出后,资产管理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延长
存续期届满前高德红外1号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一个月,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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