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份质押的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份质押的公告
2019年09月20日 05:19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众新能源”)通知,联众新能源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了股票质押,具体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出质人: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

  质权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初始交易日期:2019年9月18日

  质押股份数量:125,000,000股

  质押期限:2019年9月18日-2020年9月18日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46%;

  2、质押股份类别:无限售流通股

  3、出质人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239,499,503股(含联众新能-国泰君安-19联众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占公司股份总数54.17%。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428,887,440股(含联众新能-国泰君安-19联众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占其持股比例34.6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8.74%。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的目的: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联众新能源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能力,未来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股票分红、投资收益及其他经营收入等。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等:根据上述股份的交易协议,该笔质押设有警戒线(160%)、平仓线(140%)。连续三个交易日日终,按照收盘价计算的履约保障比例低于或等于警戒线时,甲方(联众新能源)须补充质押股票或补充相应保证金,使补仓后的履约保障比例高于160%;当履约保障例低于或等于平仓线,乙方(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对质押的标的证券进行违约处置。若引发以上风险,联众新能源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加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三、联众新能源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情况

  截至本次质押完成,联众新能源及其一致行动人联美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1,629,459,961股(含联众新能-国泰君安-19联众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71.21%;合计已质押的股份数量为428,887,440股(均为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的质押),占联众新能源和联美集团合计持有股份的26.32%,占公司总股本的18.74%。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0日

公司股东 股份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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