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年09月20日 05:18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120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16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经全体董事书面同意,会议于2019年9月19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6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建祥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议案》;

  为全面落实公司战略规划,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康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唐山曹妃甸康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公司”)与曹妃甸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化工胶粘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为14亿元。

  《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及商务配套项目协议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22)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出具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商务配套项目协议书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曹妃甸公司与曹妃甸临港商务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拟投资建设“北方基地商务配套项目”,该项目是为年产10万吨化工胶粘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的商务配套,计划投资总额约为3.5亿元,占地约3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楼、研发楼、公寓及相关配套设施等,以满足生产建设项目的发展需求。

  《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及商务配套项目协议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22)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出具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议于2019年10月8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镇川环南路958号万信酒店一楼万信厅,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通知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2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121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16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9月19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2名监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学军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议案》;

  为全面落实公司战略规划,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康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唐山曹妃甸康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公司”)与曹妃甸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化工胶粘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为14亿元。

  新项目的建设能够更好的匹配公司未来发展的需求,便于公司统一调整现有生产线,合理规划生产布局,改善生产经营环境,提升产品质量和附加值,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本次投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要求。

  《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与商务配套项目协议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22)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商务配套项目协议书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曹妃甸公司与曹妃甸临港商务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拟投资建设“北方基地商务配套项目”,该项目是为年产10万吨化工胶粘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的商务配套,计划投资总额约为3.5亿元,占地约3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楼、研发楼、公寓及相关配套设施等,以满足项目生产建设的发展需求。

  北方基地商务配套项目的建设,将有利于公司未来引进各类优秀人才、提升员工满意度,增强员工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凝聚力,从而保障公司生产和未来发展的人才、劳动力供应的需要及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与商务配套项目协议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22)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122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及商务配套项目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及商务配套项目协议书的签署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受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宏观经济波动、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的影响,协议的履行及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的风险。

  3、本项目目前尚处于筹备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4、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9年9月19日,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议案》和《关于拟签署商务配套项目协议书的议案》。为全面落实公司战略规划,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康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唐山曹妃甸康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公司”)与曹妃甸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化工胶粘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为14亿元。

  同时,公司拟通过曹妃甸公司与曹妃甸临港商务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拟投资建设“北方基地商务配套项目”,该项目是为年产10万吨化工胶粘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的商务配套,计划投资总额约为3.5亿元,占地面积约30亩,总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楼、研发楼、公寓酒店及相关配套设施,以满足生产建设项目的发展需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名称:唐山曹妃甸康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30MA0E0EBWX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曹妃甸工业区金岛大厦化学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H504-19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08月23日;

  经营范围:密封胶生产项目筹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康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三、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方分别为曹妃甸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曹妃甸临港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2、公司、曹妃甸公司与曹妃甸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曹妃甸临港商务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曹妃甸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与曹妃甸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及曹妃甸临港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发生同类业务。

  3、曹妃甸化学工业园区坐落于曹妃甸工业区东南部,重点布局临港石油化工、盐化工、精细化工等工业及化工产品的储运物流工业。该区域未来将逐渐打造成世界级的临港化学工业基地、环渤海油气储运中心、中国北方化工品贸易集散中心。园区南部濒海区域,集中建设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向北依次布局基础原料项目、综合化学品项目和化工新材料项目,形成自南向北,装置由重而轻、原料递次供应格局。曹妃甸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曹妃甸临港商务区位于曹妃甸工业区中心区域,规划面积21.42平方公里。目标为打造产城融合、充满活力、富有魅力、幸福感强的新型美丽城区,曹妃甸临港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年产10万吨化工胶粘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及相关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化工胶粘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

  2、项目地址:拟选址位于曹妃甸化学工业园区,约493亩;

  3、计划投资总额: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41,825.14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项目将根据公司后续战略发展规划及市场整体情况分阶段实施。

  (二)项目投资协议基本情况

  1、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曹妃甸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唐山曹妃甸康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2、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及内容:年产10万吨化工胶粘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本项目建成后将具备年产10万吨化工胶粘剂及上下游新材料的生产能力(环氧胶、聚氨酯胶、丙烯酸胶、SBS胶、UV胶及硅胶生产车间、生产装置及公辅配套设施)。

  (2)项目选址及用地规模:项目用地拟选址位于曹妃甸化学工业园区,约493亩。具体位置以曹妃甸区规划部门最终审核意见为准,用地面积以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内容为准。乙方应履行招拍挂程序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

  (3)项目建设总投资:项目拟投资总金额为141,825.14万元。

  (4)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限为24个月,自2020年9月开工建设,项目至2022年9月前投资到位并竣工,至2022年12月前投产(运营)。乙方确保项目总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内完成。

  (5)甲方支持项目建设内容:甲方按土地现状提供项目用地。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期限50年(以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时间为准)。

  (6)甲方主要权责:为乙方提供优质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维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协助乙方办理企业立项、审批和其他相关的证照手续;有权对乙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和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7)乙方主要权责:依法申请办理项目用海用地手续,自愿遵守和执行甲方各项管理规定;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服从当地政府领导,执行当地政府以及园区管委会不违背协议条款和法律法规的各项工作安排;必须严格按照乙方承诺的时限进行开工建设和竣工投产,并确保协议约定投资额到位;乙方因客观原因确需延期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取得甲方的认可;乙方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得进行商业开发。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出售、出租用地及附属建筑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北方基地商务配套项目及相关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北方基地商务配套项目;

  2、项目地址:拟选址于曹妃甸临港商务区内,占地面积约30亩,总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

  3、计划投资总额:项目计划总投资为3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项目将根据公司后续战略发展规划及市场整体情况分阶段实施。

  (二)项目投资协议基本情况

  1、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曹妃甸临港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唐山曹妃甸康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2、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及内容:北方基地商务配套项目,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楼、研发楼、公寓酒店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2)项目选址用地规模:乙方拟选址于曹妃甸临港商务区中山路以西,电力廊道河以东,河北二路以北,河北三路以南,约30亩。具体位置以曹妃甸区规划部门最终审核意见为准,用地面积以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内容为准。乙方应履行招拍挂程序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

  (3)项目建设总投资:项目拟投资总金额为35,000万元。

  (4)项目建设期限: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2个月,乙方承诺在甲方协助办理完善相关手续的前提下,确保自2020年6月30日开工建设,2021年6月30日前投资到位并竣工, 2021年6月前运营。

  (5)甲方支持项目建设内容:甲方按土地现状提供项目用地。项目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使用期限40年(以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时间为准)。

  (6)甲方主要权责:为乙方提供优质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维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协助乙方办理企业立项、审批和其他相关的证照手续;有权对乙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和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7)乙方主要权责:依法向曹妃甸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项目用地手续,自愿遵守和执行甲方各项管理规定;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当地政府以及园区管委会不违背协议条款和法律法规的各项工作安排;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承诺的时限进行开工建设和竣工运营,并确保协议约定投资额(内容)到位;乙方因客观原因确需延期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取得甲方的认可;乙方因市场原因增减投资额时应向甲方进行报告备案;乙方项目用地为商业用地,不得进行其他用地开发;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出售、出租项目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在国家经济持续发展、产业结构升级的促进下,“十三五”时期,我国胶粘剂行业紧跟国家发展战略,平稳增长,抓住“一带一路”机遇,走向国际化道路。胶粘剂作为应用广泛的工业材料,国内高端胶粘剂生产企业凭借规模优势及技术优势,在有效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提高产品质量及稳定性,不断开发出可替代进口或填补国内空白的高端产品,在更多应用领域里获得先机,实现规模化和专业化生产,从而确立或保持领先优势,维持并进一步改善自身的盈利水平,随着下游行业的持续增长迎来较大的市场空间。

  胶粘剂新材料市场的发展,促使新产品和解决方案不断增加,加大了胶粘剂新材料行业的市场竞争,客户对于产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端产品需要更加精细化的生产工艺和生产环境。

  基于上述情况,新项目的建设能够更好的匹配公司未来发展的需求,便于公司统一调整现有生产线,合理规划生产布局,改善生产经营环境,提升产品质量和附加值。

  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将形成比较完善的胶粘剂新材料产业链条,实现公司的产业版图从南方向北方的顺利延伸。同时,该项目将与客户形成产业链上下游联动,有利于发挥产业一体化优势,从而可以有效的控制成本,实现产品效益最大化,提升公司的整体规模、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随着公司新的生产项目的推进,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北方基地商务配套项目的建设,将有利于公司未来引进各类人才、提升员工满意度,增强员工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凝聚力,从而保障公司生产和未来发展的人才、劳动力供应的需要及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本次投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要求。

  (二)存在的风险

  1、本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及商务配套协议书的签署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是否生效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涉及的项目用地尚未取得,需通过参与招拍挂程序依法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公司将积极参与政府的土地招拍挂公开程序,但竞拍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3、受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宏观经济波动、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的影响,协议的履行及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的风险。

  4、本投资建设协议书及商务配套协议书涉及的项目投资额、产值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项目收益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项目进度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且存在最终金额与协议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5、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项下的项目目前尚处于筹备阶段,其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本协议的签署与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董事意见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王远立先生、周华先生认为:

  与曹妃甸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拟签署的《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计划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化工胶粘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新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的需求。因此同意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与曹妃甸临港商务区管理委员会拟签署的《项目投资协议书》,计划投资建设“北方基地商务配套项目”,将有利于公司未来引进各类优秀人才、提升员工满意度,增强员工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凝聚力,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的需求。因此同意签署商务配套项目协议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姚海放先生认为:

  本人同意签署相关的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和商务配套协议书,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鉴于本次拟投资金额较大,投资周期较长,具有不确定性,结合我的专业背景,本人希望公司针对本次项目的后续事项审慎决策,对方案进一步优化,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着对中小股东负责的原则,本人将会持续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9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议案》和《关于拟签署商务配套项目协议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与曹妃甸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拟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计划资建设“年产10万吨化工胶粘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能够更好的匹配公司未来发展的需求,便于公司统一调整现有生产线,合理规划生产布局,改善生产经营环境,提升产品质量和附加值。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本次投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要求。

  与曹妃甸临港商务区管理委员会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计划投资建设“北方基地商务配套项目”,北方基地商务配套项目的建设将有利于公司未来引进各类优秀人才、提升员工满意度,增强员工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凝聚力,从而保障公司生产和未来发展的人才、劳动力供应的需要及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123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9月19日召开,董事会决议于2019年10月8日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0月8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7日下午15:00至2019年10月8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镇川环南路958号万信酒店一楼万信厅

  7、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26日

  8、出席本次会议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2)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议案》;

  2、《关于拟签署商务配套项目协议书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2019年9月2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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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10月7日9: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9年10月7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登记地点为准)。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庆达路655号

  邮编:201201

  联系电话:021-68918998-8669/8666

  指定传真:021-68916616

  联系人:沈一涛、高梦影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准时参会。

  3.会议咨询:上海市浦东新区庆达路655号

  联系电话:021-68918998-8669/8666

  联系人:沈一涛、高梦影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9

  2.投票简称:“康达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0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填写票数或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124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89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30,797,101.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27.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999,987.60元。扣减承销费用和保荐费19,000,000元和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3,561,5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7,438,487.6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320ZA002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情况

  2016年12月,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康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瑞银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

  三、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2019年8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聚氨酯胶粘剂扩产项目”进行结项,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等活动。该事项已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2019年9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近日,公司将存储在“聚氨酯胶粘剂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全部转出,并已完成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及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四、备查文件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的销户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125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内容详见2018年12月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近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基本信息

  ■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兴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投资收益仍可能受宏观经济、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包含本次)的情况如下:

  ■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包含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支行签订的《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九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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