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年09月20日 05:18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9-132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9月9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9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广州圆大厦32楼会议室召开。应亲自出席董事9名,实亲自出席董事9名,其中,8名董事参加现场会议,1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公司4名监事会成员和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周奕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同意选举周奕丰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自2019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18日(简历详见本公告所附内容)。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决定聘任周奕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2019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18日(简历详见本公告所附内容)。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周奕丰先生提名,会议决定聘任林少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2019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18日(简历详见本公告所附内容)。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经理周奕丰先生提名,会议决定聘任王羽跃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殷付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林桂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黄泽君女士为公司采购总监,聘任胡智薇女士为公司行政总监,任期三年,自2019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18日(简历详见本公告所附内容)。

  审议上述第二、三、四项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的高管人员发表如下意见:

  此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会议确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如下:

  ■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会议决定聘任薛大锐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简历详见本公告所附内容)。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决定聘任于静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本公告所附内容)。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附:

  一、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周奕丰

  男,1969年出生,博士学历。曾任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省潮商会会长、清华大学EMBA广东同学会会长。

  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鸿达兴业集团72%的股份,鸿达兴业集团持有本公司36.50%的股份。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王羽跃

  男,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内蒙古黄河化工集团公司副科长、科长、处长、副厂长、副总经理,曾任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乌海市皇冠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担任持有本公司6.46%股份的股东乌海市皇冠实业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董事外,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2,076,163股。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林少韩

  男,1984年出生,博士学历。曾任职于东莞市科创投资研究院行业研究部、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中心和总经理办公室,曾任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行政中心副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殷付中

  男,1962年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天津化工厂投资发展部长、副总工程师,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

  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通过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票1,482,123股外,未通过其他方式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林桂生

  男,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鸿达兴业集团财务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黄泽君

  女,198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助理、市场总监、营销中心总经理,曾任本公司营销总监。现任本公司采购总监。

  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通过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票988,082股外,未通过其他方式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胡智薇

  女,198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企划部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曾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行政总监。

  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薛大锐,男,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9年6月毕业于仲恺农工学院财务管理专业。曾任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中心审计专员、业务主管、副经理,2013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

  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通过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票14,200股外,未通过其他方式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于静,女,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6月毕业于南京大学商学院。2006年8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5年7月至今,在公司证券事务部从事信息披露等工作;2009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通过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票163,510股外,未通过其他方式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9-133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9月9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9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广州圆大厦32楼会议室召开。应亲自出席监事5名,实亲自出席监事5名,其中,4名监事参加现场会议,1名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经全体监事共同推举,会议由监事徐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认真的讨论和审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会议同意选举徐增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2019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18日。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附:监事会主席候选人简历

  徐增,男,1955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曾在中国农业银行自贡市贡井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自贡市城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自贡市分行监察室先后任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副行长等职务,曾任广东塑料交易所融资担保部经理、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督部经理、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中心总监。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鸿达兴业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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