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公司拥有的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决定向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本控股公司”)协议转让持有的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保险”)6%股权,转让价格为1,642.50万元,详见2019年8月10日公司转让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0)。现就相关评估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1、评估情况概述
评估机构对华信保险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以201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评估,评估方法为市场法和收益法,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即华信保险净资产资产账面价值为32,351.89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结果为43,675.05万元,评估增值11,323.16万元,增值率35.00%。
2、采用市场法定价的原因
华信保险的经营模式主要是以内部业务为主,面临的市场并非完全竞争市场,收益法评估结果不能体现华信保险真正的市场价值水平。结合本次评估目的为华电集团内部成员单位之间股权协议转让,市场法是以产权市场上的公开交易案例来评价评估对象的价值,它具有评估角度和评估途径直接、评估过程直观、评估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评估结果更能客观反映评估对象的市场公允价值,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的评估结论。
3、市净率的选择原因
交易案例比较法常用的价值比率有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销率(P/S)和企业倍数(EV/EBITDA)。
一般情况下,市盈率(P/E)和市销率(P/S)通常适用于盈利或营收相对稳定,波动性较小的行业,而被评估单位主要是为中国华电集团内部成员单位提供服务,面临的市场并非完全竞争市场,其业务未来拓展情况主要取决于集团的相关政策,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本次评估不适宜采用市盈率(P/E)和市销率(P/S);同时被评估单位属于保险经纪业,其折旧摊销等非付现成本比例较小,也不适宜采用企业倍数(EV/EBITDA);而市净率,每股净资产一般变动较小,在企业股权转让中有较高参考价值,因此本次价值比率选用市净率(P/B)。
4、市净率参考值
本次在市场法评估中选取了3个与本次经济行为类似,都涉及关联交易的案例,分别为众诚保险收购广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50.2%股权市净率为1.48、长亮科技转让上海明大保险经纪有限公司99%的股权市净率为1.38和北亚时代收购北京环宇康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市净率为1。经测算,华信保险市净率为1.35。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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