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年08月13日 00:53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9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7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9年8月12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述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8月11日(星期日)至2019年8月12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11日下午15:00至2019年8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6日(星期二)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源大道9号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35,653,5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864%。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76,828,3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4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8,825,1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19%;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计40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3人,参加网络投票的3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0,340,1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00%。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聂腾云先生和公司副董事长陈立英女士因公不能主持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符勤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35,653,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340,1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35,653,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340,1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范围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31,723,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8%;反对3,929,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6,410,5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875%;反对3,929,6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35,653,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340,1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李怡星、王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1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0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19年5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93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回购注销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6,322股,回购价格为13.39元/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44,616股,回购价格为15.11元/股。按照实施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0,938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预计公司总股本由222,659.3948万股减至222,654.3010万股,目前该回购注销事项尚在进行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等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2019年8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2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6,54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5.18元/股。此次回购注销第二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将在上述回购注销50,938股限制性股票事项完成之后进行,此次回购注销第二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公司总股本预计由222,654.3010万股减至222,628.6468万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3日

韵达 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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