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机铸锻”)的经营发展,根据重机铸锻的发展需求,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含等值其他币种),期限一年。为保证相关债权得以清偿,公司与上述银行签订了相关保证合同,为上述债权提供保证担保。
2017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同意为重机铸锻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业务,期限两年。(2017年12月28日,重机铸锻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后,重机铸锻变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上述担保审批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2月28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7390500816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韩录云
5、注册资本:贰亿叁仟伍佰万圆整
6、成立日期:2002年05月13日
7、住所:姚村镇河西村
8、营业期限:2002年05月13日至2028年05月08日
9、经营范围:模锻件、自由锻件、铸钢件、铸铁件和铝合金铸件生产;房产租赁。
10、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重机铸锻100%股权。
11、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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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8年数据已经审计,2019年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1、授信额度:3,000万元人民币(含等值其他币种)
2、担保方式: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3、担保期限: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0,527.94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总资产的10.72%,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28.68%。上述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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