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华信回复关注函:不存在利用信息披露影响股票交易、抬拉股价的情形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骆民)*ST华信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称,公司与中州炭素签署意向书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公司正在向有关主要股东核实是否存在与中州炭素接触或商讨相关事宜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利用信息披露影响股票交易、抬拉股价的情形。
公司同时公告,公司股票已连续16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截至公告日收盘价为0.74元/股,未来连续四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会高于面值,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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