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康得新起诉康得集团、北京银行及西单支行,要求赔偿全部损失
康得新百亿存款不翼而飞案终于要法庭见了。
7月24日晚间,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康得,002450)发布公告称,已经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ST康得及其旗下三家子公司起诉大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康得集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简称西单支行),该案于2019年7月22日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公告显示,这宗合同纠纷案的原告是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康得新功能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三家全资子公司”)。
原告于近日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9]京民初 102 号),诉讼理由是*ST康得大股东康得集团与西单支行签署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简称现金管理协议)及《现金管理服务网络加入申请书》损害了*ST康得的合法权益。
原告的诉讼请求是请求法院判令《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及《现金管理服务网络加入申请书》无效,并要求被告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公告称,*ST康得目前正在积极组织律师及相关专业团队讨论后续诉讼推进事宜,并将及时对涉及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ST康得与北京银行的122亿元存款纠纷引爆于今年年初。
2019年4月30日,*ST康得披露122亿元存放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但该公司3名独董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却对122亿元存款真实性提出质疑。
深交所连环问询后,*ST康得与北京银行的协议浮出水面。原来是*ST康得控股股东康得集团与北京银行签订了《现金管理合作协议》,其账户余额按照零余额管理,即各子账户的资金全额归集到康得集团账户。
这让外界对于这122亿元存款的是否存在充满怀疑。
今年7月19日,证监会官网披露文件《2019年7月12日-2019年7月18日发行监管部发出的再融资反馈意见》(下称:《反馈意见》),其中包括了要求上市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601169.SH)说明其是否串通康得新管理层舞弊。
《反馈意见》显示,证监会发行监管部表示,根据*ST康得(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康得新,002450.SZ)2018年年报,报告期末上市公司货币资金122亿元存放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但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表示无法保证*ST康得货币资金的真实准确,并在对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中称网银记录显示的货币资金余额与上市公司财务记录一致,同时该账户在北京银行有联动账户业务。
证监会发行监管部要求北京银行说明两点,一是说明*ST康得联动账户业务的具体情况,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是否存在串通*ST康得管理层舞弊的情形;二是说明北京银行存款和函证业务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是否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要求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责任编辑:陈志杰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