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县级以上政府须制定油气管道事故应急预案

山东:县级以上政府须制定油气管道事故应急预案
2019年03月01日 17:22 澎湃新闻

  山东:企业和县级以上政府均须制定油气管道事故应急预案
    澎湃新闻记者 张家然 来源:澎湃新闻

  作为石油天然气管道大省,山东成为全国为数不多的通过地方性立法保防石油天然气管道的省份。

  3月1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山东省能源局获悉,3月1日,《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新形势下管道保护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对确保油气供应、维护能源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山东省能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在起草和审查过程中,既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制度设计,又在总结山东省管道保护工作经验基础上,进行制度创新,立足山东省实际,体现山东特色。2018年11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

  《条例》共7章48条,对管道规划建设、运行保护、应急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了规范。进一步厘清了政府、主管部门、管道企业、有关部门的职责,明确了实施主体;保留了实践中证明有效的制度规定,着眼现实工作中遇到的亟需解决的问题,突出应急处置,细化了管道保护措施和法律责任,确保《条例》能够符合当前和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管道保护的实际需要。

  其中,《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救援体系。管道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管道企业、社会组织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增强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管道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此外,《条例》还规定,发生管道事故的,管道企业应当立即启动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事故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按照规定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管道保护、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毁灭有关证据。

  山东省能源局上述相关负责人介绍称,山东是石油天然气管道大省,管道总长度12614公里,约占全国管道总里程的十分之一,全省各市和几乎所有的县均有油气长输管道。山东油气管网在承担省内油气保障供应的同时,肩负着华东地区乃至全国油气输送的任务。

  (本文来自于澎湃新闻)

责任编辑:陈合群

能源局 油气 管道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3-14 永冠新材 603681 10
  • 03-13 青农商行 002958 3.96
  • 03-06 金时科技 002951 --
  • 03-05 上海瀚讯 300762 --
  • 02-27 奥美医疗 002950 11.03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