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2月28日 02:23 中国证券报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公司专注于医药健康产业,主要从事中成药品、化学制剂药品、化学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主要产品及其功能或用途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止咳宝片、小儿咳喘灵颗粒、咽炎片、血塞通分散片、益心舒颗粒、银杏叶分散片、奥美拉唑肠溶胶囊、金匮肾气片、红霉素肠溶片、依托红霉素片、罗红霉素胶囊、盐酸左氧氟沙星片、阿咖酚散等。主要产品的功能或用途如下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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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经营模式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市场规则,建有自身特点的经营模式,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和研发等体系,具体如下:

  一是采购方面: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原材料供需及生产能力,制定原材料的采购计划,保证物料及时供应;公司物料的采购实行经济批量进货,并严格要求供货质量,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控制采购成本,满足经营需要。

  二是生产方面:公司确保生产的药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以保证产品质量及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为目的,通过不断提高产品生产的科学管理水平,实现生产的标准化、规范化和集约化。通过产品质量的稳定来提高产品的品质和品牌的影响力。

  三是销售方面:报告期,公司的营销模式主要为经销商模式。其中:①中成药和化学药制剂方面,属于OTC药物的品种,主要通过经销商进入药店和诊所,同时逐步提高对大中型连锁药店、基层诊疗等终端的销售比重;属于国家基本药物和处方药物的品种,通过经销商配送进入医院、诊所等。②化学原料药及化工产品方面,部分直接销售到终端客户(生产厂家),部分通过经销商销售。

  四是药品研发方面:公司视研发为企业发展的源动力,一贯重视对技术创新和研发的投入。近年来,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断开展技术创新、难题攻关等技术开发活动,并积极加强与院校、研究单位等密切合作。公司先后完成了多项技术的研究及开发工作,部分研究开发成果已在项目中得到应用,部分已申报且获得国家专利。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发明专利24项、外观设计专利27项。同时,为了提升公司药品制造水平,保障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增强竞争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与相关研发机构进行合作,开展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

  3、经营业绩增长的主要因素

  2018年度,公司的运营管理取得了积极的效果,销售收入持续稳健增长,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优化了营销机构并设立集团营销中心,进一步激发了营销活力和管理效率,公司加大了核心产品的市场开发和渠道建设,细分了营销渠道,实行对市场、客户、产品和服务的细分,提高了营销渠道的广度、深度;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大了品牌建设、市场推广等力度,@品牌的核心产品及产品组合的市场知名度得到提高, OTC产品群的优势进一步显现。

  (二)行业发展现状

  医药行业被称为永不衰落的朝阳产业,未来医药行业持续发展的总趋势非常明确。在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以及疾病谱变化、生态环境和生活方式变化背景下,健康中国建设为我国医药产业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2018年度,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的医药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23,986.3亿元,较上年增长12.6%;实现利润总额3,094.2亿元,较上年增长9.5%。医药制造业仍然保持了快速增长势头,盈利能力也进一步增强。

  在医药制造业保持快速增长的同时,建立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实施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流程的改革,强化药品质量监管,规范药品市场流通秩序,建立完善药品信息追溯体系,形成全品种、全过程完整追溯与监管链条,以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保障药品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供应充分。在这样的监管力度和目标要求下,会进一步提高行业集中度。

  因此,在今后的一段时期内,医药行业将在保持平稳增长的同时,亦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

  公司属于医药制造业,在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背景下,整个医药产业链优胜劣汰和产业规模集中的过程,既对公司的发展提供了机会,也给公司的经营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2018年5月15日出具了《2017年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维持特一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上述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25)。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医药行业的改革仍在继续,在医保控费、医药行业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国家的政策改革方向是向国际最高质量标准看齐。在政策的调整期,一些细分领域将为创新药、优质药,特别是具有悠久历史传承和疗效的药品,带来进一步发展的机会。在当期的政策环境下,报告期,公司以促进内生式的增长为目标,优化了营销机构并设立集团营销中心,激发了营销活力和管理效率,并持续加大核心产品的市场开发和渠道建设,从精细化管理入手,细分了营销渠道,实行对市场、客户、产品和服务的细分,提高了营销渠道的广度、深度;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大了品牌建设、市场推广等力度,@品牌市场知名度及美誉度得到提高, @品牌的优势进一步显现。经公司管理团队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实现了营业收入88,497.56万元,同比增长28.83%;净利润15,554.65万元,同比增长46.27%的经营业绩。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19-006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集团综合授信包括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8亿元,授信期限为1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由公司为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内,各家银行的具体授信额度以协议签署为准,具体融资需求及金额,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定。启用银行授信时间、使用授信的种类、单次使用授信的具体金额及费用等事宜,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求与各商业银行协商确定并执行。现针对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台山市台城长兴路11号(综合仓库)6号楼一楼R-61-8203

  法定代表人:许丹青

  注册资金:15,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5,000万元人民币,比例1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医疗器械、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环保设备、仪表仪器设备、检测检验仪器;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洗涤用品、消毒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护肤用品、日用百货、办公设备、文体用品、家具、包装材料、电线电缆、食用农产品;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商品信息咨询;医药企业管理策划;物业出租、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货物的搬运、装卸、运输、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

  成立日期:2015年07月03日

  财务数据:截止2018年12月31日,特一海力的资产总额为44,043.16万元,负债总额为41,209.5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833.64万元,2018年营业收入为53,268.8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17.80万元。

  担保期限:12个月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

  贷款利率:由公司与商业银行具体协商

  担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

  2、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秀英区永桂工业开发区海力路9号

  法定代表人:许丹青

  注册资金:2,345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2,345万元人民币,比例1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片剂、胶囊剂、颗粒剂、散剂、丸剂(一车间、二车间);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干混悬剂(均为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软膏剂、凝胶剂、乳膏剂、栓剂、软胶囊剂(外用);原料药;中药提取生产及销售,农副产品(不含粮食及食品)收购及销售。

  成立日期:1992年12月30日

  财务数据:截止2018年12月31日,海力制药的资产总额为16,073.03万元,负债总额为4,355.6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1,717.41万元,2018年营业收入为13,985.0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93.80万元。

  担保期限:12个月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贷款利率:由公司与商业银行具体协商

  担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

  3、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台山市台城镇仁孝路223号

  法定代表人:蔡侠

  注册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00万元人民币,比例1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原料药、片剂、硬胶囊剂、口服溶液剂、第一类医疗器械(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钠石灰[碱石灰]);药品及新材料技术研究、开发及推广(不含生产);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成立日期:2005年06月24日

  财务数据:截止2018年12月31日,新宁制药的资产总额为14,576.60 万元,负债总额为535.3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4,041.29万元,2018年营业收入为   9,112.6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86.44万元。

  担保期限:12个月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贷款利率:由公司与商业银行具体协商

  担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在担保总额及担保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子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有关担保事项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贷款利率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部分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19-003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2月27日上午09:30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17日以邮件或书面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名,实际参加 7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许丹青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15,554.65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10.48万元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14,244.16万元。近些年来,公司的经营业绩保持了持续的增长,经营现金净流量也随着经营业绩的增长保持稳健的增幅,公司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51,482.42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许丹青先生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同时考虑到随着公司的成长和发展,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为投资者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机会,也是公司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向董事会提议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6.50元(含税),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1-12月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已经公司相关部门编制完成,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年度报告》,该报告拟于2019年2月28日对外报出。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稳健性,公司决定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在此以前,瑞华事务所作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已经为公司连续服务了10年,在这10年间,瑞华事务所一直认真工作、勤勉尽责,工作成果客观公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鉴证等的评价实事求是。因此,公司提议,继续聘请瑞华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会计师的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报酬,并与瑞华事务所签订相关的业务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研发经费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9年3月20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中应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19-007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现决定于2019年3月20日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时间:2019年3月20日下午2:30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20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3月19日-2019年3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15:00至2019年3月20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1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6、《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审议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作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文件已刊登于2019年2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3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9年3月18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邮编:529200,信函请注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少华、陈美仪

  联系电话:0750-5627588

  联系传真:0750-5627000

  联系邮箱:ty002728@vip.sina.com

  联系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292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28”。

  2、投票简称为“特一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3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19-004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2月27日上午08:00在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名坚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了有关议案,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议案一《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议案二《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议案三《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议案四《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议案五《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审议通过议案六《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议案七《关于审议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议案八《关于2019年研发经费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审议通过议案九《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2月28日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2004号文《关于核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54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354万张,期限6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4,000,000.00元,利息为12,776.67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人民币6,000,000.00元后的发行金额348,012,776.67元,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另扣除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1,655,4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6,357,376.67元。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470002号验证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47,595,306.0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投入资金3,556,570.00元,本年度投入44,038,736.00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2,051,775.72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0,375.21元、本年度收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971,400.51元。

  2.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10,813,846.39元,其中:暂存理财产品投资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15,000,000.0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175,813,846.39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江门支行(账号607216669)、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账号757901318010188)开设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在台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台城信用社(账号80020000011457115)、全资子公司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账号653569524588)开设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2017年12月26日,本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台城信用社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已于2018年12月29日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资金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资金因遇假期银行当天未能为公司办妥投资相关的手续暂存于该账户,已于2019年1月2日办妥购买名称为“与利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的理财产品投资手续,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投资期限: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7月2日。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二)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8年10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药品仓储物流中心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中的物流信息服务区、商务办公区、后勤保障区及部分仓储的实施地点,从“台山市北坑工业园长兴路11号”变更至“台山市水步镇振兴路21号”。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7年1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2018年12月21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8年12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1,500.00万元。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17年12月22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包含25,000万元)的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

  2.2018年12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12月29日已将计划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从募集资金账户转账至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广州新城支行开立账户(账号:646002728)因遇假期银行未能为公司办妥投资相关手续暂存该账户,已于2019年1月2日办妥购买名称为“与利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投资手续,投资期限: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7月2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8日

  ■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19-005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一药业 募集资金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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