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公司股东深圳市鼎发稳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大集”或“公司”)股东深圳市鼎发稳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鼎发”)计划自2018年10月18日起15个交易后的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不超过60,078,28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0,156,56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0%),详见公司2018年10月18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110)。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鼎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说明》,深圳鼎发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减持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深圳鼎发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深圳鼎发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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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鼎发自2018年11月9日至2019年1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供销大集股份均为其所认购的供销大集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份,减持股份的价格区间为2.68元/股至3.11元/股。
深圳鼎发认购的供销大集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份390,526,891股,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披露的简式权益报告书具体请见公司2015年9月30日公告。该权益变动报告披露日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鼎发累计减持公司121,999,64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03%。历次减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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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圳鼎发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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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深圳鼎发本次减持本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深圳鼎发本次减持本公司股份与其减持计划不存在不一致情形。
3、深圳鼎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深圳鼎发减持本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深圳鼎发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深圳鼎发不再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将继续督促深圳鼎发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鼎发稳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说明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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