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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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瑞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以下简称“江南农商行”)购买了名为“江南银行结构性存款2019年F023”的机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的到期日为2019年2月26日。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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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江南农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已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本次投资购买的产品属于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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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述银行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备查文件
1、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银行业务凭证;
3、相关理财产品的产品说明书及认购资料。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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