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2018年12月14日 00:19 中国证券报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18-052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迪集团”或“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64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做出了书面说明和解释。根据要求将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1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之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已将上述反馈意见书面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

  根据证监会的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现将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 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18-053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8年12月11日、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13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21,468.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64.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915.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8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40%。公司自2016年4月上市以来经营稳健,业绩保持持续增长。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11月16日、11月29日、12月1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2018-047、2018-050、2018-052。经公司核实,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进展均已披露,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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