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莱克(苏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克投资”)持有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克电气”)183,6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5.79%;苏州立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达投资”)持有公司1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9%;苏州尼盛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尼盛创投”)持有公司14,91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2%;苏州盛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融创投”)持有公司5,5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7%;
莱克投资、立达投资、尼盛创投以及盛融创投属于一致行动人,其四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2,01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5.37%。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8年5月19日披露了《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2018年8月24日披露了《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莱克投资、立达投资、尼盛创投、盛融创投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60,7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14%,上述合计减持股数的99.6%以上受让人均为实际控制人倪祖根先生。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进行(2018 年 6 月 11日-2018 年 12 月 8日), 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2018 年 5 月 24 日-2018 年 11 月 20 日),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2%;采用协议转让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2018 年 5 月 24 日-2018 年 11 月 20 日),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份的5%。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莱克投资、立达投资、尼盛创投、盛融创投《关于减持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在减持计划期限内,莱克投资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672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9.157%;立达投资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5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873%,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万,占公司总股份的0.025%,立达投资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6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898%;尼盛创投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81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93%;盛融创投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46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6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万,占公司总股份的0.010%,盛融创投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5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72%。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莱克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4,688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628%;立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44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91%;尼盛创投持有公司股份1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25%;盛融创投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减持的时间区间已届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12/11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