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2018年11月17日 01:50 中国证券报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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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5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2,814.00万股新股。公司向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2,814.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99,999.44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95.5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6,603.8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于2014年3月25日出具了天健验字[2014]2-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1.签署募集资金各方监管协议的具体情况

  为规范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14年4月4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4月30日公司和子公司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纽仕兰(上海)乳业有限公司、青岛鹏欣雪龙牧业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6年2月19日公司和子公司上海阜禄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6年4月14日公司和子公司上海珍慕贸易有限公司、纽仕兰(上海)乳业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2016年6月28日,公司和子公司上海壹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6年9月6日公司和子公司纽仕兰(上海)乳业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8年4月20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6月7日公司和子公司大康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销户具体情况

  公司于2018年6月8日披露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临时公告:2018-051),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和不再使用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销户,其中募集资金账户97020158000007918、97020158000004860、97020154740012488、97020158000007102、97020154740018440、97020158000007637等6个账户完成销户,并办理了相应注销手续,公司与开户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有关上述6个账户的相关募集资金各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由于当时募集资金专户97020158000004827和97020158000004714二个专户的理财产品未到期,而无法实施销户及办理注销手续。

  3.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具体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项目“乳及乳制品项目”中的 27,935.12万元及“收购和LandCo股权项目”中的36,252.21万元,合计 64,187.33 万元变更用于“中巴供应链集成增值平台建设项目”。(详见临时公告:2018-017)

  根据募投项目的变更,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开立账户号为97020078801300000862的募集资金专户。(详见临时公告:2018-027)

  为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于2018年6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将募集资金以借款的方式划调至项目实施主体大康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康香港”)。同意公司与大康香港签订借款协议,并向大康香港提供借款,借款的金额不超过其实施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即 64,187.33 万元。(详见临时公告:2018-054)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和子公司大康香港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账户号为FTN310066661013604002393的募集资金专户(详见临时公告:2018-055)。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用于“中巴供应链集成增值平台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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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于日前将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和不再使用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97020158000004827、97020158000004714进行销户,并将账户中节余的募集资金利息转入至公司未销户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同时公司与开户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上述账户的募集资金各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四、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销户是为了加强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本次调整不影响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公司已建立健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把控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审批、决策、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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