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侯马市政协委员:“老赖”标签应慎贴 对企业家不公平

山西省侯马市政协委员:“老赖”标签应慎贴 对企业家不公平
2020年11月23日 10:39 新浪财经综合

  “老赖”标签应慎贴

  燕连

  人民政协报

  近两年在中国企业界,出现了一个足够吸引眼球的词汇:“老赖”。截至2019年,全国法院系统累计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达到1516.63万人,且这个数据还在不断增长。在这些失信被执行人当中,有相当大比例是真正的创业者、民营企业家,如汇源果汁集团创始人朱新礼、锤子科技创始人罗永浩等。还有部分企业家曾带动数百万农民致富脱贫,累计税收金额达上百亿。这些企业家曾经为国家创造财富、承担社会责任,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后,不仅银行查封冻结资产,媒体也大肆宣扬企业家沦为“老赖”的报道,甚至放大数据,恶意报道。这对企业家是不公平的,同时也削弱了他们再创业的积极性。

  笔者认为,信用惩戒的对象,应该是那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并恶意转移资产的人,而并非是因暂时的客观原因不能履行义务的企业家们。惩戒的目的是通过惩戒手段来实现正义、修复社会关系,让所有人都清楚守信的重要性,而不是让他们永远不能翻身。大多数企业家并不想赖账,而是资产变现和资金周转方面受限,企业之间的三角债,以及银行抽贷、断贷等多方面原因导致的。真正的“老赖”毕竟是少数,不应因为少数人的行为破坏掉整个社会良好的金融环境和风气。长此以往,也会削弱社会活力,违背信用制度的建设初衷。

  为此。笔者建议:司法机关应树立“办好一个案件救活一个企业”的理念。在审理企业家经济案件时,积极引导和推动银行让更多良性企业通过破产重组走出困境;严格区分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刑事与民事责任界限,依法纠正超标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金融系统应注重惩戒效率而非惩戒数量,对企业家应谨慎使用信用惩戒措施。信用惩戒工具是服务于信用修复、弥补信用缺失漏洞,对真正的“老赖”要严厉打击,对因客观原因暂时不能履行义务的企业家,应给予充分的时间及良性企业的贷款重整,让企业妥善化解债务风险,甩掉包袱走出困境。

  新闻媒体承载并引导着社会舆论,传播力量惊人。针对曾经为社会作出贡献的企业家,媒体应长远考虑树立公平客观的舆论导向,正确引导民众给予成功企业家们应有的敬仰,对失败的企业家给予更多的理解与尊重,为大众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作者系山西省侯马市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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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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