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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知识百问百答
21. 信托委托人能作为信托受托人吗?
答:可以。如,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发行一个资产管理信托,并且作为投资人之一参与了该信托,那么信托公司是该信托的委托人之一,也是该信托的受托人。
22. 设立信托有哪些方式?
在我国常见的方式是什么?
答:《信托法》规定,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我国常见以信托合同的方式设立信托。
23. 信托合同中通常包括哪些内容?
答:信托合同通常包括:(1)信托目的;(2)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3)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4)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5)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6)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受托人的报酬、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事项。
24. 信托成立
和信托生效的标志分别是什么?
答:根据《信托法》第八条规定,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采取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信托生效有四个要件。一是信托当事人生效要件。信托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才能设立有效的信托。二是信托财产生效要件。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且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三是信托行为生效要件。当事人有设立信托的意思表示行为,以书面形式即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设立信托,并且存在信托财产交付的行为。四是信托目的生效要件。信托必须有明确的目的,信托目的必须具有合法性,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5. 委托人可以撤销已设立的信托吗?
答:需要将自益信托与他益信托分别讨论。自益信托在存续期间,委托人有权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将它撤销或解除;在他益信托中,除非一开始委托人保留了撤销或解除权利,否则存续期间一般无权撤销或解除信托。
26. 信托可以在
约定期限之前提前终止吗?
答:可以。根据《信托法》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终止:(1)信托文件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2)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3)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4)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5)信托被撤销;(6)信托被解除。
27. 信托的基本功能是什么?
答:信托的基本功能包括财产转移功能和财产管理功能。信托首先是一项财产转移制度,可以用于进行财产转移。由于信托的本质是将信托财产的利益(即信托利益)赋予给受益人,而受益人又可以是委托人之外的其他人。因此,当委托人为了自己之外的第三人设立他益信托时,事实上是要将自己的财产或财产利益转移给该第三人。在公益信托的情形下,委托人事实上是要将信托财产及其利益转移给社会。信托更是一项财产管理制度,被广泛应用于进行财产管理。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处分,而不是按照自己的需要运用信托财产,这是现代信托设计中受托人应有的法律义务。委托人可以借助受托人的投资管理活动,来达成自己的心愿。因此,委托人不仅可以通过受托人进行财产转移,更可以通过受托人进行财产管理。
28. 信托的财产管理功能有哪些优势?
答:(1)财产隔离与保护。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信托一旦设立,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其他财产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财产整体。这种独立性确保了信托财产的安全,避免了因委托人、受托人或受益人的个人债务、破产等问题而受到影响。(2)灵活。信托的设立可以根据委托人的具体需求和目标进行灵活设计。委托人可以指定信托资金的用途、投资策略、信托利益分配方式以及信托的期限等,从而满足其个性化的财产管理需求。(3)稳定。信托不因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也不因受托人的辞任而终止,可以确保财产管理功能的长期发挥。(4)专业。《信托法》要求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受托人以积极的管理职责,为信托财产谋取更大的经济效益。
29. 信托在财富传承
方面可以发挥哪些功能?
答:从信托制度层面来看,信托一旦成立,无论委托人和受托人是否存在,信托都会持续生效。委托人家庭用相关的家族财富成立信托,受托的信托机构通过专业化管理,让信托财产创造出持续的收益,并通过受益人安排,将信托利益传递给家族中的子辈及孙辈受益人。在国际上,信托制度通常是家族财富传承的主要途径。从实际业务来看,在英美国家,传统上会利用隔代信托和积累信托的方式,来实现财产在家族之间的代代传承。隔代信托,是委托人只把信托财产的部分利益授予其继承人,包括父母、妻子、子女,而把信托财产的主体利益授予给孙辈,这样一来,委托人身故后依旧能照顾妻儿的生活,还能够确保家族财产代代相传。而积累信托,就是不分配信托财产创造的收益,而把收益继续归入信托财产,实现财产的持续积累。
30. 信托在公益慈善领域
可以发挥哪些功能?
答:慈善信托是信托制度在公益慈善领域的典型应用。慈善信托的发展离不开信托制度独特的功能优势。首先,慈善信托独立性强,可长久存续,这使得慈善信托能够长期稳定地为慈善事业提供支持。其次,慈善信托灵活性高,可以根据委托人的意愿定制个性化的慈善方案。第三,慈善信托管理专业,受托人对闲置资金进行专业的保值增值投资,可进一步扩大慈善活动财产来源。第四,慈善信托透明度高,有利于增强公众对慈善事业的信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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