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理财陷阱:加强投资者教育紧迫性凸显
来源:金融时报
本报记者孟扬
买理财送手机、超高收益率、稳赚不赔……一年一度的“双十一”不仅是消费者血拼购物的狂欢盛宴,众多金融机构、理财平台也纷纷搭车,推出各种理财产品的优惠活动,让人眼花缭乱。
理财专家提醒,投资者对那些“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理财项目要进行冷静分析,消费者应根据自己的需求、投资理财实力、自身的抗压能力等多方面因素来选择理财产品,避免盲目、冲动地做出投资理财决策。
近两年来,随着资管新规落地,理财产品加速向净值化转型,财富管理市场发生金融纠纷的风险陡然上升,加强投资者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显。
投资者风险意识仍薄弱
美股两周四次熔断、原油期货合约出现负结算价、一些以信托为代表的固定收益类产品违约延期兑付……随着金融产品的创新和差异化发展,金融行业风险事件时有发生。
今年以来,随着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加速推进,多只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跌破净值,引发部分客户的抱怨和不满。今年6月初,某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的同系列两只产品价格均跌破本金,其中一款产品单位净值跌破成本价至0.9997元,另一款产品也处于浮亏状态。无独有偶,某大型国有银行推出的“最低持有90天开放第二期”以及“最低持有60天开放第二期”产品也出现跌破净值的情形。一些购买了相关理财产品的用户要求银行方面进行解释、退款和赔偿。
上述案例中提及的理财产品均为银行正规经营的非保本理财产品,虽然风险较小,但仍存在亏损的可能。
“我国投资者投资知识匮乏,缺乏风险收益匹配概念,轻信虚假宣传和小道消息,盲目追求高收益,因此,投资者教育问题在我国的财富管理市场中显得重要而紧迫。”普益标准研究员朱亚迪表示。
亟须加强财富管理行业投资者教育
随着资管新规的发布,理财产品净值随着市场变化而波动将成为常态。在这种背景下,转变投资者长久以来固化的刚兑思想,使投资者理性接受市场的正常波动,对于减少金融纠纷、维持市场良性运转意义重大。
分析人士认为,与证券市场相比,财富管理市场理财产品更加多样,产品设计也更加复杂,对投资者所应具备的投资知识和风险意识提出了更高要求。而目前市场上针对金融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教育仍然比较欠缺,主要体现在:一是投资者盲目追求高收益的同时,对风险缺乏正确的认识;二是投资者缺乏对财富管理机构资质的判断能力,容易被不正规理财机构误导,频频掉入“投资陷阱”和“庞氏骗局”;三是投资者在选择理财产品时往往存在“羊群效应”,倾向于盲目跟风,缺乏基本的市场判断能力。许多投资者甚至在不关心理财产品的设计架构情况下盲目跟风购买,在这种背景下,一旦理财产品发生亏损时很容易发生金融纠纷。近些年更是出现了不少涉境外公司理财投资纠纷、P2P网络理财纠纷、私募股权投资纠纷等情况。
“通过投资者教育,让投资者充分了解金融风险的特殊性和金融创新的复杂性,引导其树立正确的理念,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关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更关乎金融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朱亚迪认为。
银行机构如何开展投资者教育
商业银行是我国体量最庞大的财富管理机构,其服务受众基础广、产品种类覆盖全,坚守金融服务初心、做好投资者教育,是商业银行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在业内人士看来,从银行机构的层面来看,必须重视人才队伍的专业性培养。投资者教育不是一个单项的、居高临下式的活动,投资者的投资水平、风险识别能力增强了,对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也会相应提出更高的要求。
例如,光大银行构建了分梯队、分模块、分团队的人员培训体系,推出学期制培训,系统提升一线人员服务水平,并持续开展了八届年度理财师大赛,普及科学、正确的理财服务观念,不断推进投资者教育工作。
投资者教育的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倒逼从业者自身学习和自我提高专业能力、增强履职意识的过程。为此,专家建议,理财经理在为投资者进行资产配置前,应尽可能详细地了解投资者的个人及家庭基本信息、风险承受能力、财务状况、投资需求等方面,做好客户分层,从而便于筛选适合的产品或资产与之匹配。理财经理还应与投资者建立有效信任,增强黏性,管理好投资者的预期。
“在投资者教育过程中,引导投资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是督促金融从业人员不断加强依法合规经营意识的过程。严格执行产品销售双录环节,如实告知投资者产品存在的风险。理财经理需在监管允许的边界之内合规销售,不得引导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等级不匹配的理财产品。”朱亚迪表示。
责任编辑:王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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