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人简史:市场与制度博弈近30年后 迎来下半场

保险代理人简史:市场与制度博弈近30年后 迎来下半场
2020年04月17日 20:18 新浪财经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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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保险代理人简史:市场与制度博弈近30年,减量提质下半场启幕

  来源:慧保天下

  编者按:

  4月16日,《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再度发布征求意见稿,而早在2018年,与之并列的《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就已经正式发布,当年7月,其也早已发布一版征求意见稿。一个监管规定,研究数年仍未正式落地,足见其所涉群体利益之复杂。

  新规将保险个人代理人、兼业代理人、专业代理人统称为“保险代理人”,纳入同一监管体系,与《保险法》保持一致,而这其中,最受关注的,毫无疑问,还是数量最为庞大的个人保险代理人。

  作为一种舶来品,保险个人代理人模式从1992年被引进国内,至今已近30年,先后经历了90年代的黄金时代、2000年后人口红利显露颓势的增长放缓乃至停滞的“黑铁时代”,又在2015年因为取消职业资格考试而戏剧性的迎来新一波增长高潮,人力规模一度逼近900万。

  然而在跌宕起伏的发展历程中,因为法律定位不清晰,个人代理人始终处于比较尴尬的境地,架构类似传销、员工抑或代理、双重税负、缺乏社会保障、收入低、销售误导等等问题如影随形,虽然在市场与制度的不断摩擦碰撞中,体制机制不断改革,但很多深层次的问题依然待解。

  此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再一次表明了监管的态度,这会成为保险个人代理人变革的又一个起点吗?市场与制度又将产生什么样的物理化学反应?

  本文作者通过全面梳理个人保险代理人定位演变、发展历程以及现实困境,描摹一段国内保险代理人近30年的发展简史,并在不断的梳理中努力探寻问题的关键所在。最后,结合当下的市场环境演变,他也指出,“代理人职业还有下半场,新未来刚刚开始”,减量提质是必然趋势,新动能正潜滋暗长。

  以下即为全文:

  靴子落地。《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发布,“三足鼎立”的中介监管规制昭告市场。

  这是一个制定周期超长的监管规章。2015年即和经纪、公估一起,作为保险中介制度底层基础的“三部规章”,列入制订议程,2018年7月首次公开征求意见。面对这个保险业内数量最大的利益群体,考虑到其中的复杂形势,监管层再次推出的依然是征求意见稿,相较第一版改动颇多。

  这一部保险史上酝酿时间最长、出台过程最为曲折的规章,不出所料的话,最终版本应该不会再有大的变化,保险代理人制度逻辑不会再次游移或重构。

  涉及个人保险代理人(简化起见,本文中的代理人,指个人保险代理人)的规范,关系几百万人的饭碗,关系他们的定位、归属和职业前景。从出台周期的漫长,也能料得其中利益博弈的周折、监管的顾虑和慎重。

  有些问号仍然没有被拉直,只有在行动中才能问询最优解。监管制度归根到底是从市场实践中提取精粹,疏导流向,规则从来就是市场参与者共同行动的“力的多边形”。

  佛经有云:初心为始,正觉为终。一项好的规章制度,将为上千家各类市场主体和千万级从业人员提供行动指引,更是特殊时期脆弱市场的信念来源和“心理之锚”。

  定位溯源

  法律定位不清晰,在与现实的摩擦碰撞中发展壮大,其后是“强资本,弱劳工”的社会大背景

  对代理人的监管,七年一变法,呈现一个神奇的监管周期。

  1996年2月,人民银行发布《保险代理人管理暂行规定》,配套刚刚实施不久的《保险法》,开始将代理人纳入管理。

  保监会成立后,代理人走过两个阶段:2006年重新规范为“保险营销员”,2013改成“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人员范围覆盖也有一些不同。

  金融监管改革后的银保监会,而今再次对保险代理机构和个人统一建章立制,承继1990年代央行时期的体例,回归上位法的基本概念。名从主人,构词方法从一个侧面反映着监管理念和思路的变迁。

  代理人诞生肇始,就出现不同层级规章制度相互间的矛盾冲突,在碰撞中一路走过来。不妨梳理一下体制机制的变化历程:

  1992年以前,当时“包打天下”的人保公司,建立大量行业性的专职保险代理“保险代办所”、兼职保险代理“保险代办站”,发展了遍布乡村的代办员队伍。“保险代办所”“保险代办站”成为保险代理公司和兼业代理的前身,代办员有着后来个人代理人的影子。

  1992年11月人民银行发布《保险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保险企业不得直接委托个人代办保险业务”,还要求“任何个人不得兼职从事个人保险代理业务”,不得办理企业财产保险业务。

  改革,历来意味着对既有制度的突破。特别巧合,就是这个月开始,美国友邦人寿上海分公司招聘了第一批、36个保险代理人。

  1995年颁布的《保险法》规定,保险代理人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包括个人代理人。几乎同期,《劳动法》实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法律的边界是清晰的,现实却有其运行规律和滑轨惯性。保险公司和代理人要么建立劳动关系,但这是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和管理能力“不能承受之重”;要么完全转向独立平等的民事代理关系,但这必须申领营业执照,还是没有可操作的通达路径。

  代理人的法律地位始终不清晰,保险业和相关部门因此发生不少摩擦。一些地区的劳动部门认定,代理人接受保险公司的考勤,实行计件工资,显然属于公司的职工,何况没有工商登记,根本不是保险法上所说的代理人(直到2009年,保险法才删除代理人需工商登记的条款)。在代理人与公司发生争议的时候,倾向于裁决公司按照劳动者标准承担责任。

  代理人的营销职场受到工商部门的执法关注,监管部门只好协调工商总局联合出台《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创设了一种特殊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类型进行管理。

  在代理人的纳税问题上,税务部门也有不同看法。这导致没有底薪的代理人承担营业税、个税等,税收负担比正式职工更为沉重。经过协商,税务部门为代理人设置了营业税起征点,个人所得税则扣除一定比例的佣金收入作为展业成本,其余的再计算应纳税收入。

  在与现实的摩擦碰撞中,代理人队伍发展起来,膨胀为一种巨量的现实存在,成为保险销售的“硬核力量”。在金融综合经营时代,又被大型保险集团作为最好的廉价地推团队。这种屡被质疑的机制,成为保险业标志性的独特模式,其他行业难以复制。

  对代理人,各公司内有“伙伴”“合伙人”“精英”等等高大上的概念,属于激励性的代称,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了代理人身份的尴尬,以及与公司间关系的面目不清。

  代理人制度能够走到今天,归功于“强资本,弱劳工”的社会大背景。核心原因,这个制度设计让险企不需要固定的工资福利成本,人员淘汰出局也没有解约支出,规避了最低工资和社保等约束,获得了人力资源的显著优势。

  保险公司对代理人的管理强度与企业职工类似,但却不用承担用人单位的诸多义务。直接的利益驱动机制,严格的考核和淘汰规则,驱使代理人不停地奔跑。这是保险业众所周知的秘密。

  代理人制度带有国际普遍性,更多的是我们的自身特色。不能忽视代理人体制和历史勾连延续的历史基因,也要寻找和社会发展同频的鼓点节奏。代理人群体是保险业内最大的利益攸关者群体,开启制度改革,理应关注和平衡他们的声音和诉求。

  发展源流

  起伏跌宕,罗曼蒂克消亡迅速,黑铁时代提前来临,销售人力疯狂扩军

  近代意义的代理人制度,在保险商业史上找不到完全同构的模式,只有一些参照物。

  第一家人寿保险公司——公平人寿,诞生于1762年的英国。据好事者考证,代理人制度的创立者是公平人寿的竞争对手威斯敏斯特(Westminster)人寿。该公司竞争不过市场老大,转而在伦敦周边地区招聘代理人做业务。当时公司的代理人主要是商人、律师和银行家,在自己的主业之余兼营保险,类似于核保人、兼业代理的角色。从这个角度看,保险代理这一个行当的起点很高。市场上对这一模式的效仿,成为个人保险代理人制度的滥觞。

  黄金时代

  现代中国的保险代理人,源起上海滩的故事。1919年12月,美国一位失意青年来到上海开始了商业冒险,成为推销保险的“歪嘴史带”。他当时成立的公司,实质是美国保险公司的中国代理。

  史带创立的友邦人寿于1992年“重返”中国。此年12月,友邦上海分公司开业,首批招募了36位营销员。三天的培训结束后,这一群人走出职场,在大街小巷开始了“扫楼”、“陌拜”。友邦在1994年创造了一个奇迹,上海全年寿险新签77万单,友邦独占70万单,各家保险公司都不淡定了,纷纷跟进模仿。第一批“中国代理人”,在路人怀疑和冷漠的眼光里,不经意间开创了一个行业的历史。

  1992年,市场经济体制导入古老中国,万物肆意生长,尘埃与曙光升腾。代理人是一个在恰好的时间、恰好的地域出现的新物种。作为中国保险业的重大商业创新,暗中契合了伟大的时代变革,是改革开放巨浪在一个行业的注脚。

  所谓的运气好坏,就是有没有正好踩在一个时代的红利关节点上。

  1994年7月,平安发布第一个营销队伍“基本法”,在中资公司中率先开展个人营销。次年,人保在上海开展个人营销试点改革。代理人模式逐步定型,“基本法”成为寿险公司的核心制度。

  1996年12月,人民银行在各地组织代理人资格考试,代理人成为特许职业,实行资格考试和审批长达18年。

  个险营销是市场化最彻底的职业,具有高度的竞争性和开放性,招募新人“英雄不问出处”,“只要你行,就一定行”,从业方式灵活,培训体系完整,潜能激发有力,物质利益绑定直接干脆,也具有团队组织、职级晋升的空间。

  1995年,中国第一部《保险法》颁布实施,代理人当时共有31万。全国保费收入中,人身保险大约占35%,处于快速成长期,代理人扮演了“拓荒牛”的角色。

  “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1990年代,代理人制度曾经拥有短暂的理想主义时代。友邦早期的代理人有不少教师和医生。业内大批代理人从零做起,一路开挂,当上基层负责人甚至担任高管,不少营销条线骨干进入总公司管理团队成为职业经理人,至今还活跃在保险行业。

  经济学者何帆的《变量》一书讲到,高速增长时期人们会更乐观、更自信、更积极上进、更包容开放。起初,代理人职也为一些游离于体制之外、渴望实现个人价值的人士提供了平台,吸引了一些高素质、有能力的人才,出现不少成功的典型人物,通过保险营销成为“明星”,出席各类“峰会”,被冠以“总监”“金牌”“会员”等种种头衔。营销“团队长”成为公司高看一眼的人才,熟悉个险运营的管理人员成为保险公司的核心干将。

  代理人从业门槛本来就低,有的公司还争取了农村保险营销员低门槛的特殊政策。这是真正的草根经济,在夹缝中顽强生存,卑微又有韧性。在前网络时代,这支队伍把人和人之间的链接发挥到了极致。

  适逢国有企业三年分流,大量富余人力进入保险业,不少下岗职工通过保险销售缓冲了就业生活压力,保险营销成为人力的蓄水池,为再就业提供了具有弹性的渠道。在国企三年脱困结束的2001年,全国代理人暴增到110万。

  值得一提的是,寿险营销员队伍中女性长期占到70%左右,营销明星以女性为主。女性的亲和力、沟通能力,在保险销售领域得以发挥,这一灵活就业方式为女性职业发展提供了机会。

  通过革命性的制度创新,叠加国企改革、社会转型、人口红利、就业多元化等诸多利好因素,还有同期城乡居民财富的快速积累,代理人制度释放出开拓市场的洪荒之力。1997年,寿险保费收入第一次超过财产险保费收入,在总保费的占比持续走高。

  黑铁时代

  经历了短暂的“黄金时代”,代理人体制迅速进入“黑铁时代”,不复曾经的高光。

  2004年,代理人达到149万。随后的2005年,数量第一次下降。行业小气候是重大销售误导事件引发海量差评,大气候是人口红利呈现颓势。

  中国劳动年龄人口比例和规模分别在2010年、2013年见顶,“路易斯拐点”提前降临,劳动力总量的持续增长宣告结束。大势之下,代理人数量2010年至2014年间在300万左右徘徊,2014年的人力总量和2010年基本持平,2012年甚至出现17%的最大幅度下滑。保险公司开始对“增员难”感到头疼。

  无法停下的队伍扩张,大浪淘沙的高脱落率,行业沉淀下来的成功者是极少数,更多的是“分母”,是“入错行”的匆匆过客。有业内人士估计,国内从事过保险营销的人已经达到数千万之众,想来也不为过。这些退出者,有相当比例对行业持有负面评价。

  世纪初,新型理财险种上市并占据主力位置,收益存在不确定性;重疾险等设计复杂的产品快速发展,脱离社会认知水平,但代理人的专业水平跟不上,公司仍然猛打猛冲,加剧了误导销售。私下承诺高收益、代签名、隐瞒保险产品条款信息等问题,成为代理人队伍的“高发病症”。

  备受“高脱落”“增员难”的困扰,营销体制改革的话题占据了行业舆论场的主要话题。代理人与险企的纠纷开始增多,老国有公司“代办站”人员持续维权,因为押金、佣金、社保金等“三金”引起的纠纷不断。代理人体制逐渐坠入幽暗地带。

  2006年银保大爆发,理财险开始十年狂欢;2010年代互联网保险快速发展,代理人模式被认为是过去时。保险业开始谈论“去中介化”“网销”“脱媒”,代理人体制变得老旧,不再时髦,甚至开始被视为包袱。2008年,个险渠道在寿险总保费中同比下降10个百分点,银保上升为寿险业第一大渠道。2013年初,汇丰人寿突然关闭个险渠道,当时被视为标志性事件。

  疯狂扩军

  计划没有变化快,此后剧情的翻转有些出人意料。

  人口红利看空之后,个人营销迎来了制度红利。2015年4月,新《保险法》取消保险销售(代理)、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事项;8月,保监会发文取消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和审批。

  行业争抢最后一波增员潮,代理人队伍迎来空前大扩军。当年人数剧增150万,暴涨45%;2016、2017两年分别增长180万、150万;2018年达到了871万的“天花板”数字。随着人力膨胀,个险渠道保费收入也同步提升,2018年重回C位,2019年占比约为60%。

  市场潮流往往是交叉回旋的。在银保渠道不断做大的同时,一些公司从战略上更加重视个险营销。银保渠道的开创者平安,第一个开启“去银保”进程,打造了具有强大销售能力的代理人团队。率先转型的太平洋人寿,对渠道大动手术,聚焦个险、聚焦期缴、聚焦价值,代理人渠道经营提升到公司战略地位,奠定了领先市场的基础。

  代理人对保险公司的重要意义毋庸多言。从上市保险公司的披露看,个险营销对于保障型、长期性、复杂化产品的销售能力高于其他渠道,价值贡献率远高于其他渠道。2019年,中国人寿个险营销新业务价值贡献率占45.3%,比银保高出21.5个百分点;平安人寿个险营销新业务价值贡献率,更是达到64.9%。

  传统模式再一次显示生命力,带有回光返照的因素。在多年不加限制的人力扩充之下,行业整体增员空间已经不大。2019年,监管力推“清虚”,部分公司的代理人数量应声下跌。来者不拒必然导致泥沙俱下,以笔者所见,如果严格清理虚假人头,有的公司砍掉三分之一的人力也未必会影响销售。

  现实病因

  高速发展同时屡受诟病,痼疾难除,归属定位是核心问题

  与有形商品相比,保险销售更需要职业操守和良心。特别是寿险,带有一定的情感和私密性,成交过程具有现场性,需要面对面的沟通说服,这离不开关系营销,需要代理人的熟人信用。和客户的这种“强关联”,是代理人存在的重要价值。寿险的长期性又使得销售具有持续基础,代理人一个人服务一家人、两代人服务一个客户群体不足为奇。

  无形商品和射幸合同的特征,让保险销售始终存在道德风险,但也是容易打造长期诚信服务品牌的行业。天使和魔鬼,在于选择短期套现离场还是长期主义。这是衍生代理人体制种种问题的一个行业特质。

  任何问题都不是突然发生的,但可能是突然发现的。

  重疾险争讼、投连险风波、重特大案件、“教科书式耍赖”,一系列轰动性事件,让代理人群体深受社会诟病,行业在新闻舆情之后也在反思。

  一些公司在投诉发生后,往往躲开管理责任不谈,“甩锅”给代理人,将失信误导看作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一些产品设计、内控管理和个人道德范畴的问题,因为销售行为的终端性,以及群体形象不佳,让代理人群体承受了公司内外的指责。

  一些代理人推销寿险产品,以高收益作为卖点,将保险宣传为理财工具,甚至通过多种方式承诺固定回报。有些被研究到极致的“话术”,自带“杀熟”套路和诱导性,对人际信任的廉价变现,导致大量投诉纠纷。

  追求规模速度的保险公司,高压开发人力资源,以人海战术换取增长。代理人在人际关系边际效用枯竭后退出市场,大量“自保件”某种程度相当于对弱势代理人的剥夺,“孤儿保单”影响了客户权益和消费体验。

  代理人业绩考核压力沉重,营销行为短期化,留存率畸低。长期的寿险保单、短期的代理人留存率,形成一个值得观察的反差。我国代理人全行业13个月留存率为31%,而美国能够达到77%;中国从业5年以上的代理人只占11%,而美国、香港地区达到40%以上。

  代理人资质标准本来就不高,2016年之后更彻底成为无门槛行业,几乎人人都可执业,总体举绩率和人均产能不断下降,佣金收入增长缓慢。以地域维度计算的年均收入,2003年以来都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约有80%的代理人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同样需要人力覆盖的物流行业,为快递员提供的收入水平已经远高于保险业,而且快递员不愁客源,后台有系统的技术加持。

  增员本来是扩大销售团队,实际退化为变相的客户开发,通过招聘“助理”等名义诱导新人加入。增员带来的自保件、“缘故”保单扭曲了保险需求,以“聘才”方式成建制“挖角”的恶性竞争损害了市场生态。在电销等新兴渠道,也有的公司借鉴复制了类似个险营销的模式。

  而今,行业代理人高达800多万,在总人口中的占比超过美国;而另一个口径的统计,实际人数业已超过1100万。你懂得,在这千万人中相当部分属于“人头”,有的是代理人将客户变成了“下线”,有的是为了维持职级和奖励,使用亲友的身份信息“挂号”,成为虚假的“活动人力”。

  代理人的管理归属定位和未来方向,成为一个复杂持久的话语场,各种利益纠葛、制度藩篱和经营困境都汇集其中。

  从定位归属看,代理人组织体系、分配体制、人员素质,引起不少质疑甚至抨击。

  代理人队伍建构于金字塔式的组织体系,多层计酬、增员奖励和“血缘”保护等激励措施,绩效导向鼓励“拉人头”和组织发展,外观与传销差别不大。曾经有的公司级别多达十层以上。

  代理人序列上下级关系分配不够公平。核心的组织联系是“师徒关系”,各层级的“师傅”拥有各种名目的组织利益,如增员奖、管理津贴、育成津贴等等。“师傅”在分配关系中处于优势地位,成为分配体系的既得利益者。

  从公司管理看,对代理人的管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风险,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容易构成表见代理,导致公司承担民事责任;职业忠诚度不高,频繁流动,归宿感缺失,短期行为突出。超大型团队具有和公司博弈的能力,建设和维护成本不断加大。许多高阶代理人具有个人魅力,管辖的团队成为非常抱团的“非正式组织”,形成了“跟人走”的营销圈文化,外界表示看不懂。

  从代理人角色看,代理人无疑是保险业内最大的利益相关者,他们又几乎人人是保险的重度客户。置身于压榨性的用人制度,职业吸引力低,内部利益分化严重,收入的波动和不确定性很大,生老病死缺乏保障,被戏称为“卖保险的没保险”,自己也感觉不体面、没地位。离职脱落人员的业务,实际成为公司的盈利来源,从这个角度讲何尝不是“韭菜”。

  从监管视角看,源自营销队伍的操作风险居高不下,主体责任难以落实到位,发生纠纷时不好倒查追责,监管资源消耗严重。

  监管设计了很多建设性和约束性的措施,比如,销售高风险产品需要单独资质,开展诚信评价,人员分级管理,倡导平准佣金,规范流动,禁止返佣,限制产险个人营销,等等。看上去,深入细节无微不至,见漏洞就补缺,有短板就加长,在很多触点上建章立制。但是,“问题存量”根深蒂固,在庞大芜杂、素质不一、信息不完整、理据不健全的现实面前,存在见招拆招的“一对多”困局,效果是有限的。

  从社会观感看,代理人体制背负了保险业诸多问题的包袱,制度初心丧失,劣质营销文化横行,成为社会形象、公众口碑较差的职业群体。在一个以最大诚信为法则的行业,却出现了诚信的塌方沦陷,这是从高层到员工都需要反思的问题。

  外界经常拎出两个扎心的问题,业内人士处于自我辩护的窘境:保险是骗人的吗?营销是传销吗?业内一方面标榜“保险是高尚的事业”,另一方面却被迫在底线上申辩,陷入了自我期许和社会认同的分裂。

  有几个真实的故事广为流传。某一线城市的代理人考试系统与警方对接,短时间内筛查发现正在通缉的十几个犯罪嫌疑人。某交友节目男嘉宾是保险从业人员,上场就被全体女嘉宾灭灯。某互联网企业创始人(滴滴出行,程维)谈自己的经历:2004年大学毕业后,“被一个大姐拉去卖保险,付了800块钱押金,在频吃闭门羹后离职,卖保险和足疗店打工,被故事的主人公一起列为发迹前的惨淡经历。

  未来面貌

  营销体制改革多线程推进,环境蝶变,减量提质是必然趋势,新动能潜滋暗长

  “今日种种,皆是往昔缘结”。每一步都是上一步的必然结果。

  业内对营销体制改革的讨论旷日持久,是保险业内的一个公共话题。代理人向何处去,因为水太深成为难摸的“石头”,又因其涉众性不啻于一根难啃的“骨头”。其中既有惯性力量的固守、深层体制的约束,也有既得利益的把持,病灶、病因都知道,就是不好动刀。

  2002年左右,业内出现改革个人营销体制的声音,监管部门也完成了一个寿险营销员制度改革意见的征求意见稿,但因为头部公司极力反对,最后不了了之。2006年发布的《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就是业内无法达成一致,在制度上妥协过渡的产物,基本思路是回避定位问题,加强人员资质和管控。

  2010年,营销体制改革重启,出台《关于改革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的意见》《关于坚定不移推进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确定了一个基本框架和改革方向,在浙江等省区开展试点。各方面的改革意见,集中在提高准入门槛、保持队伍稳定、加强持续教育、实行分级管理、夯实管理主体责任。

  这一轮改革,收获了发展专属代理公司推动产销分离、兼业代理专业化等成果,部分公司尝试“双合约”、专属代理人门店、员工制、弹性工作制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等管理模式。囿于强大的路径依赖和政策工具不配套,总体进展有限。当时想做的支持代理人注册,以合伙制、独资企业、个体经营等形式展业最终没有实现。

  市场在自适应、自调整,新模式需要瓜熟蒂落的过程。

  代理人制度的改革创新一直在进行,近年来,主要体现在技术支撑和利益调整。

  围绕技术赋能,通过个险营销工具,已经实现支持代理人队伍建设、展业销售、客户维护和在线学习等广谱功能。

  围绕利益调整,保护代理人的客户关系专属权和世袭权,如大童的增员世袭制、客户服务继承制、续期服务递归制,华夏人寿的独立经营权、传家权,泰康人寿的创新终身利益和级差制。在管理模式调整上,出现了泛华的“创业+后援平台”等创新。有的不外乎新瓶装旧酒,但是时代变化需要新的包装和诠释,哪怕是微调。

  时至今日,棋到中盘,“下半场”即将开始。平安保险集团宣布开展寿险改革,是头部险企推动创新的标志性事件。

  不改不行了,环顾四周,代理人的生存发展环境发生实质性的变化,“低垂的果实”消失了。

  消费者在“蝶变”。社会形态、人口结构、技术演进、教育程度等四大变化,造就消费者风险管理意识日渐成熟,消费群体和需求日益细碎,性价比的要求大大提高。中坚消费群体代际迁移明显,年轻一代投保习惯深层变化,被动接受推销不再是主流消费行为的特征,关系圈子的切入功能有所衰减。

  劳动者在“换代”。代理人制度、渠道和队伍长期增长,在于人口红利的支撑。2019年,我国60岁以上老龄人口达到18.1%,老少结构已经倒置,预计中的新一轮“婴儿潮”没有出现。传统扩张模式,是将越来越多的人力不断卷入营销队伍,然后甩出,现在有些走不动了。

  竞争环境在“移位”。大型寿险公司牢牢“卡位”,代理人队伍是头部寿险公司最宽的护城河。新进公司依靠人力实现弯道超车,已是几乎不可能的任务。不通过战略战术创新“渡过卢比孔河”,新的主体就无法成长。

  不少新公司主动放弃传统模式,选择轻量化的网络渠道。追求“爆款”成为新公司亮相的标配。倡导“健康人海”的大型公司开始反思再出发。在十几年的转型围城中多次摇摆的寿险公司,前所未有地释放出强烈的革新信号。除了前面提过的平安之外,中国人寿“鼎新工程”打造“大个险”,人保寿险“一体化全能型综合拓展团队”,太保寿险的“三支关键队伍”,都显示了市场和行业对问题的拆解之术。

  最大的变量,是技术在“演进”。金融科技已经从传统底层技术支撑的角色,升级为价值创造的核心驱动,科技赋能在战略上走到核心位置。保险产业链、价值链正在深度重构。

  立足解决痛点、堵点问题,通过金融科技赋能代理人“打怪升级”,支持团队组织发展,推动营销数据化管理,成为保险公司研究和投入的关键问题。先进公司实现从新人招聘、队伍培养、销售支持等环节全程智能化,实现了AI面试、画像、培训规划匹配、提供全程销售指引和解答疑问,全方位的远程管理逐渐不再是难题。

  数据化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成为拓展业务的新工具,一方面为“脱媒”提供了可能,“去中介化”“边缘化”成为代理人队伍躲不开的命题。

  保险始终为低频困扰,焦虑于到达和黏住客户,存在“不好玩”“不好说”“不好看”的问题。代理人的生态位在哪里?智能网络时代的优质代理人,仍然能够做到离客户最近,成为活动的端口。

  正如中国制造业有望迎来工程师红利,保险营销的下一个红利也许会是“金融规划师”红利,向客户提供的产品涵盖多元需求,增加“黏度”,提高“客均”。

  思维前沿的代理人主动融入新的技术环境,借助社交分享经济,研究新媒体营销、批量获客,运用私域流量拓展展业空间。代理人群体顶层的成功者,不少人踏上转型之途,变身为培训师、产品顾问和科技创业者,在价值链上找到精准的定位。

  从醉心数量扩张到着力于提高产能,逐步推进精英化,是代理人体制升级的战略抉择,也是必然的生存策略。友邦的卓越计划、平安的优才计划、泰康的健康财富规划师、太平洋的“核心人力、顶尖绩优和新生代三支关键队伍”,都是导向精英队伍建设,留住核心生产力。

  一个重要方向是,推进公司和行业内的分配体制改革,调整核心利益关系,平衡好组织利益和销售利益,压减层级,支持成为独立代理人。

  从市场整体看,仍旧需要风险缓释、增量稀释,稳健推进。

  可以肯定的是,穿越幽暗的时光隧道,代理人职业还有下半场,新未来刚刚开始。作为保险商业模式最具特色的组成部分之一,代理人体制没有什么终极命运,只能随着时代的变迁转换形态,实现涅槃重生。主动向外打破,就叫做改革创新。

  我国人均GDP在2019年超过1万美元,风险社会观念激发保险消费观念深层变化,健康险大爆发,“第三支柱”有望崛起,下沉市场正在被唤醒,寿险需求仍将处于快速增长期。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市场持续扩大,才有改革的腾挪空间。

  保险业特别是寿险,是一个特别需要“丁财两旺”的行业。“财”,指的是资本投入和资金运用;所谓“丁”,就是强大销售团队和销售能力。无论技术如何演变,这个销售能力的载体一定是“人”。

  保险的本质,就是人和人的连接、共济,产品的背后有温度。一个通过深度连接为他人创造价值的职业,在未来仍然能够源源不断地释放能量。

  从《保险代理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来讲,规则是粗线条的,只能擘画骨架,血肉需要填充。好的制度会给创新更大的驰骋空间,在风险控制和容忍度之间找到平衡。

  “法有定论”,而“兵无常形”。新的规制之下,各机构在大框架内各展神通,通过战略想象力和执行力实现商业模式创新,这才是最好的“法的解释”,毕竟,终极意义上是大海决定了航船的形制,市场业态的变迁最终塑造制度的模样。

责任编辑:张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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