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315,我们帮你维权】近来,ETC纠纷、信用卡盗刷、银行征信、保险理赔难等问题困扰着金融消费者,投诉多石沉大海、维权更举步维艰,新浪金融曝光台将履行媒体监督职责,帮助消费者解决金融纠纷。【黑猫投诉】
被投诉机构:中国人寿
投诉内容:处理问题态度消极
投诉入口:【黑猫投诉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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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3月13日,中国人寿静宁县支公司归还了王女士2018年的1万元保费及利息1551元,此外,王女士正常上缴了2019年保费,保险合同恢复效力。
近年来,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一些地区发生了业务员挪用投保人保费的案件,暴露出保险公司内控制度上的漏洞。
最近,甘肃的王女士(化名)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投诉称,中国人寿业务员卷走保费,导致其保单失效,而保险公司方面处理问题态度消极,近一年时间仍未让其保单复效。
业务员卷走保费至保单失效
2017年3月底,王女士在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静宁县支公司业务员李某(化名)的推荐下,购买了一款名为“国寿鑫福赢家年金保险(分红型)”的产品。保险合同约定标准保费为1万元、交付方式为年交、缴费期限为10年、每年3月30日为交费日期,首期保费1万元由业务员李某代收。
据王女士回忆,2018年4月23日,李某登门向她收取第二年的1万元保费,并现场给她写了收条,同时表示到公司后会立刻上缴。
王女士告诉新浪金融曝光台,2019年4月的一天,她接到了中国人寿客服打来的电话,要求她补缴2018年度的保费。明明已经缴纳了保费,为何又让她补缴?带着疑惑,王女士赶到了中国人寿甘肃分公司静宁县支公司。
王女士向工作人员出示了保单及业务员李某写的收条。现场的工作人员看了收条后对王女士表示,收条没有任何有关保费相关的内容,仅表明李某收了王女士1万元现金,只能当作借款凭证。
以调查为由拖延解决问题
吃了闭门羹的王女士几经波折,终于找到了李某。李某向王女士承认挪用了那一万元,并同意在收条上加注了“保险费”三个字,至于何时还钱却不能确定。因为保费被挪用导致断保,2019年保费也没能正常缴付。
业务员给王女士手写的收条
无奈的王女士拿着这张收条,要求中国人寿静宁县支公司恢复保险合同效力,但该公司始终以“事件处理中”、“等待上级调查结果”等为由拖延解决问题。
王女士对新浪金融曝光台表示,整个事件中国人寿方面难辞其咎:业务员擅自挪用保费,保险公司方面存在严重管理漏洞;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未通过短信或者电话等方式提醒投保人续交保费,导致保单失效,更属于严重过失。她要求中国人寿为其恢复保单效力,并将被业务员李某挪用的保费入账。
针对王女士投诉的问题,中国人寿甘肃分公司静宁县支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新浪金融曝光台表示,业务员李某因为挪用保费,已于2019年年底被公司开除;而对于是否履行了保险合同告知义务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相关工作由甘肃省分公司负责,县级公司不负责这项工作;至于何时能解决王女士保单问题,负责人称需要继续调查。
“零现金”管理措施执行存漏洞
为了避免保费遭挪用案件的发生,原保监会早在2008年就印发通知,对寿险公司“零现金”管理提出明确监管要求。通知要求寿险公司在承保、保全、理赔业务活动中,原则上采用银行、电话、网络转账等方式收取保险费、给付保险金;确需现金缴纳或领取的,需由保险消费者本人到人身保险机构营业网点办理。
由于个别寿险公司存在执行不彻底的情况,这也造成了业务员违规经手现金的问题时有发生。监管规定浅尝辄止、执行到不了位,导致经营风险事件频发,究其原因是个别寿险公司内控制度存在漏洞。一旦发生案件,必须投入巨大的人力和财力处理,必然影响公司业务发展。
经过新浪金融曝光台的介入跟进,3月11日,中国人寿静宁县支公司答复王女士,可以为其保单复效,同时补偿其2018年被挪用的保费损失。新浪金融曝光台在此提醒消费者,为了避免可能的风险,保费一定不能委托业务员代收。
小贴士
1、为避免代收保费风险,续交保费时建议使用银行卡支付,只要保证每年续交费用时,投保人银行卡内有足够余额即可。若需要现金缴纳,投保人可以在保险机构营业网点办理;
2、定期向保险公司索取支付凭证,明确扣缴的费用是哪一期保费,以免扣错钱或多扣钱的情况出现;
3、主动联系保险业务员或客服热线,在不明白条款内容时,可以多方面向客服了解信息,避免盲目签单;
4、进入失效状态的保单,只要投保人能够在两年之内重新缴纳保费和一定数目的利息,保单仍然可以复效。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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