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棕榈油期货引入境外交易者相关业务需要,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章,我所拟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管理办法》与《大连商品交易所棕榈油期货业务细则》。现公开征求市场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形式于2020年10月30日之前反馈我所,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信箱:advice@dce.com.cn
传真:86411-84808079
电话:86411-84808425
通讯地址:中国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商品交易所 法律与合规监督部,邮编:116023(信封上请注明“规则意见回复”)
各相关规则的英文文本详见我所英文网站。英文文本仅供参考,如与中文文本有不一致之处,以中文文本为准。
附件1:《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管理办法》修正案.docx
附件2:《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管理办法》修订稿 .docx
附件3:《大连商品交易所棕榈油期货业务细则》 修正案.docx
附件4:《大连商品交易所棕榈油期货业务细则》修订稿.docx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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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修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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