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6月14日讯(记者 燕山 蔺壮壮)近日,银保监会网站显示,桂林银行南宁宾阳支行因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审核不严等被罚110万元。据不完全统计,自2021年来,桂林银行及旗下分支机构已被监管部门处罚多次,罚金合计达190万元。今年1月,该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卿毅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除频频爆出内控问题外,桂林银行2019年至2021年资产利润率与资本利润率均低于监管要求;2021年末该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仅高于监管所设“红线”0.06个百分点。与此同时,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桂林银行第5大股东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合计超5000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距桂林银行2019年6月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启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准备工作的议案》,启动上市准备工作已近3年,截至发稿,记者未能在证监会网站查询到有关该行进入上市辅导期的公开消息。
中国网财经记者就上述情况向桂林银行年报中披露邮箱发送采访问题,并致电该行。该行工作人员表示不接受相关采访。
内控问题频现
银保监会网站显示,2022年5月23日,桂林银行南宁宾阳支行因承兑汇票贸易背景审核不严,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信贷资金被挪用于银承汇票和信用证保证金,虚增存款;贸易融资资金被挪用至房地产领域,被桂林银保监分局罚款110万元。李金汕、李智、覃羿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桂林银保监分局给予李金汕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给予李智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给予覃羿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中国网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2021年至今,桂林银行及旗下分支机构已被监管部门开出4张罚单,罚金合计达190万元。具体来看,除上述桂林银行南宁宾阳支行的罚单外,2021年4月30日,桂林银行七星支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被桂林银保监分局罚款45万元。2021年7月29日,桂林银行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案件信息,被桂林银保监分局罚款30万元。2021年8月18日,桂林银行北海分行因未按规定对登记表进行签注,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北海市中心支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在遭监管处罚的同时,2022年1月28日,桂林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桂林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卿毅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桂林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该行2020年4月24日曾发布公告称:“卿毅新因个人原因,辞去本行副行长职务。”经该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接受其辞呈,辞任自2020年4月24日起生效。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该行与9家关联方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其中4家为“本行副行长卿毅新近亲属控制下的企业”;2家为“本行副行长卿毅新近亲属控制下的企业的关联企业”,其授信金额合计达26.869亿元。
筹备上市近3年未进辅导期
公开资料显示,桂林银行成立于1997年,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控股银行。截至2022年4月末,桂林银行已在广西12个地级市设立分支机构,在广西和广东深圳发起设立村镇银行7家,在广西共设立分支行144家(其中县域支行60家)、社区/小微支行537家(其中县乡社区/小微支行280家)、农村普惠金融综合服务点6340家。
根据2021年年报,桂林银行截至报告期末并表口径下资产总额4425.58亿元,较年初增长17.39%;负债总额4163.47亿元,较年初增长18.29%。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95.12亿元,同比增长20.52%;实现净利润14.48亿元,同比增长22.94%。
在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均取得超20%增长的同时,桂林银行资产利润率与资本利润率已连续3年不达标。年报显示,该行2021年母公司口径下资产利润率、资本利润率分别为0.32%、5.88%;此前的2019年至2020年,该行资产利润率分别为0.40%、0.31%,资本利润率分别为5.92%、5.05%。根据监管要求,商业银行资产利润率不应低于0.6%、资本利润率不应低于11%。
资本金方面,截至2021年末,桂林银行母公司口径下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充足率分别为7.56%、8.87%、11.78%,分别较上年末下降0.07个百分点、下降0.14个百分点、增长0.11个百分点。根据监管要求,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应低于7.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应低于8.5%,桂林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与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仅高于监管所设“红线”0.06个百分点、0.37个百分点。
在资产利润率与资本利润率不达标、一级资本充足率与核心一级充足率下降的同时,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桂林市富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5次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合计约5484.16万元。年报显示,截至2021年末,该公司系桂林银行第5大股东,持股比例为3.77%。
此外,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曾于今年3月印发《广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该计划显示,要在2024年12月31日前,力争实现桂林银行、北部湾银行、柳州银行其中1家城商行进入上市辅导期。
中国网财经记者注意到,2015年6月,桂林银行公告称,基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及规范发展之需要,集中开展对公司非自然人股东股份的现场确权工作。但在1年后,该行发布消息称于2016年6月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桂林银行关于暂停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适时启动在公开市场发行股票的议案》,正式决定暂停新三板挂牌并适时启动主板IPO。此后的2019年6月,该行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准备工作的议案》,启动上市准备工作,目前距桂林银行启动上市准备工作已近3年,但截至发稿,中国网财经记者未能在证监会网站查询到有关该行进入上市辅导期的消息。
责任编辑:王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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