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月间,是上市公司的半年度报告披露季。在这一敏感节点,上市公司高管、董事、监事等人员买卖股票,并造成窗口期违规交易的现象增多。
近期,两家上市银行均因上述情形发布致歉公告。
8月2日,厦门银行发布相关致歉公告称,该行个别董事于当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构成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
7月29日晚间,紫金银行发布相关致歉公告称,该行部分高管增持了该行股份,但导致其业绩快报发布日距离部分高管购入股份的时间不足10日,被动触发“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
一周不到两家银行致歉
厦门银行公告显示,该行个别董事于8月2日增持公司股票1万股,增持价格为人民币5.5元/股。上述增持行为发生在厦门银行稳定股价方案实施期限内。
上述增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二条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构成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
厦门银行表示,该行已于7月21日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并非该董事主观故意违规增持,也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相似的情况发生在紫金银行。根据该行公告,去年底,紫金银行采取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的方式履行稳定股价义务,增持实施期限为2022年1月17日至7月18日。
就在7月14日,上述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完成。其中,该行部分高管于7月14日共购入股份28500股,购入均价为2.82元/股。
但是,7月23日,紫金银行发布了2022年半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对此,紫金银行在上述致歉声明中表示,未充分考虑发布时间与董监高人员购入股份的时间间隔,导致公司业绩快报发布日距离公司部分高管购入股份的时间不足10日,被动触发《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第十二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之规定。
为何急于发布业绩快报?紫金银行解释,该行于7月21日召开全行半年度工作会议,鉴于此次会议参会人员规模较大,为防止半年度工作会议内容外泄造成定期报告披露前的业绩泄漏,避免股东被不实信息误导,按照信息披露及时性的要求,该行临时决定发布业绩公告。
同时,紫金银行在公告中表示,截至目前,该行运营稳定,股价未因上述认购行为发生波动,上述董监高人员购入股份的行为未对该行及该行股东、该行股价产生任何不良影响。紫金银行在发现该事件之后即立刻启动了自查程序,并主动向监管部门进行沟通及汇报,努力将不良影响降至最低。
在对此次事项的处理中,紫金银行表示,就本事项给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业绩披露敏感期小心“踩红线”
今年以来,由于银行板块长期处于低估值,多家上市银行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纷纷发布有关董监高人员或重要股东增持的计划,涉及参与主体的数量众多。
回顾以往窗口期违规事件,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的增持动作,如果碰到业绩快报、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重要公告披露节点,相应的“误踩红线”情况相对容易发生。
随着业绩快报的披露以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期的到来,上市公司因窗口期违规等相关事宜发布致歉公告,或者收到监管函的情况密集增多。
据记者统计,7月以来,已经有西藏珠峰、东尼电子等公司触发此类“红线”,涉及情况包括在窗口期“职工监事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回购公司股票”“高管减持公司股票”等行为。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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