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银保监会城市银行部副主任刘荣空降河南,出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河南省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主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服务办公室)全面工作。
刘荣,出生于1971年9月,陕西横山人。199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金融学专业毕业,经济学博士,经济师。刘荣长期在金融监管机构任职,曾担任中国人民银行监管一司干部,原银监会办公厅综合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公文审核处处长、业务综合处处长,纪委监察局副局级纪律检查员,城市商业银行监管部副主任。
2017年7月,刘荣赴兰州市人民政府挂职,担任兰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2017年8月29日,兰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任命刘荣为兰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荣空降河南说明了什么?
重大金融风险发生后,常常伴随了金融监管干部的空降。
恒丰银行发生风险后,原山东银监局局长陈颖出任恒丰银行临时党委书记。
浦发银行四川分行事件发生后不久,原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上海市金融工作局局长郑杨出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任党委书记。
结合河南多家村镇银行暴雷事件,原银保监会城市银行部副主任刘荣此次空降河南,应是为此而来。
刘荣既有丰富的央行、银保监会商业银行监管经验,又兼具2年地方政府的工作经历。指派他这样级别的银保监总会干部空降,说明银保监会层面是高度重视的,也是根据工作职责和岗位要求酌情挑选合适的人选。
这里很关键的一个信息是,由他出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及河南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也是隐含了地方政府层面需要承担此次风险处置的属地责任。
正如我之前的撰文所述,金融创新发展与金融监管强化的博弈是金融监管领域的永恒矛盾。
央地金融监管体系搭建过程中的最核心的四大协调问题摆在我们面前:
中央各部门之间如何协调?
中央和地方之间如何协调?
地方上各区域、各部门之间如何协调?
跨省级行政区域之间如何协调?
好在随着《金融稳定法》、《地方金融监管条例》、《宏观审慎政策指引》等多部文件问世,央地金融监管体系的整体框架已经初步形成,尽管有些还处于草案阶段,但相关机制体制有的已经在具体落实过程中。
未来,央地金融监管体系将形成四种协调机制,分别是:
解决中央各部门之间协调问题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
解决中央和地方之间协调问题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
解决地方上各区域、各部门之间协调问题的地方政府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
跨省级行政区域之间协调问题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而在这其中,地方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及地方金融监管局主要领导的角色至关重要,是多个协调机制的交叉成员,兼具横向和纵向的协调、沟通职能,既是多方信息的交汇点,也是最终风险处置的执行方。
昨日忽闻河南村镇银行风险事件处置方案将出,结合刘荣此次空降,拭目以待。
中央各部门之间如何协调?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
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要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主要是为了加强监管协调,补齐监管短板,有效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体系健康发展,提高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金融委的三大任务分别是:
一是统筹金融改革发展和监管。
二是统筹协调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
三是增强监管协调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因此,在中央层面,由金融委负责协调“一行两会一局”,其成员包括银保监会主席、证监会主席、央行副行长及外汇局局长、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财政部副部长。此外,中纪委、中组部、中宣部、网信办、公安部、司法部、最高法等七个部门作为协作单位参与其中。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总行,办公室主任由央行行长担任。
中央和地方之间如何协调?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
近年来,对于一些复合型金融活动的性质认定和监管归属,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金融监管之间的职责划分不明确,地方金融监管权限存在模糊地带,一些实质上的金融活动游离在监管之外。为了加强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协作,2020年初,经国务院同意,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在各省(区、市)建立。
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设在人民银行省级分支机构,由人民银行省级分支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省级派出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
该协调机制对金融委办公室负责,在金融委办公室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金融委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和垂直管理。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是加强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协调的基础制度建设,开启了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新格局的重要一步。协调机制定位于指导、协调、监督,不改变各部门职责划分,不改变中央和地方事权安排,主要职责包括:
1、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国务院金融委涉及地方的各项工作安排;
2、加强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派出机构之间、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派出机构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监管协调和政策沟通;
3、促进区域金融改革发展和稳定,分析研判区域金融风险形势,加强风险监测评估;
4、推动金融信息共享,畅通重大事项沟通交流渠道;
5、协调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根据《条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所扮演的角色主要有:
1、加强统筹协调,促进中央与地方在金融监督管理、风险处置、信息共享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协作。
2、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地方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影响区域金融稳定的重大金融风险事件的,应当立即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通报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
3、对区域性非法金融活动定性不明、存在争议的,由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当地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派出机构进行认定,必要时可提交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统筹协调。
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属于央地之间纵向协调通道,成为上传下达、指导协调、督促落实的“桥梁纽带”,将最大限度实现条块融合,将中央金融监管目标与地方实际有效对接,既发挥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的专业优势,也能获得地方资源的有力支持,同时缓解部门之间的利益博弈。在特殊、突发金融事件处理中,可迅速调动多部门行政力量,形成立体化的央地金融监管协调架构。
地方上各区域、各部门之间如何协调?
地方政府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
过去,地方政府金融监管职能配置过于分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农民资金互助社分别由金融办、经信委、商务厅、农工办(农委)审批设立,“只管生、不管养”的问题突出,风险处置责任不明晰,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和配合。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各部门常常推诿扯皮,难以形成监管合力,由于缺乏部门间的协调机制,以及各部门利益的博弈,造成日常监管难以展开,风险处置难以落到实处。
在过往的一些风险处置案例中,部分地方政府对风险处置的主动作为不够,互相扯皮推诿,一些金融风险往往难以及时遏制和化解,导致之后的处置不得不付出较高的经济金融和社会稳定成本。
根据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工作要求,目前,各省(区、市)正在陆续建立地方政府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履行属地金融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
那么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和地方政府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之间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主要是纵向协调,地方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主要是横向协调,前者是对中央精神进行学习传达、细化分解、督办落实,后者则动员地方各类资源组织实施,两个协调机制之间必须密切配合,相辅相成,才能共同做好地方金融监管工作。
跨省级行政区域之间如何协调?
金融委办公室
根据《条例》,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跨区域监督管理协作和信息共享,共同打击跨区域违法违规金融活动,金融委办公室对涉及跨区域监督管理协作的事项进行统筹协调,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给予支持配合。
为防范跨区域金融风险,进一步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地方金融监管当局之间应当积极沟通,有效合作,形成合力。不同地方金融监管当局之间,应当实施同一套监管细则,杜绝监管套利,形成全国一盘棋。对于跨区域的金融风险,要打破区域壁垒和信息壁垒,才能让违法违规行为在第一时间被识别,提高跨区域金融风险的联动防控能力。
(成于微言)
责任编辑:宋源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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