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警方近日根据公安部提供的线索,打掉一个特大洗钱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该团伙利用非法开办的银行卡、电话卡等,涉嫌为境外犯罪团伙转账洗钱达10亿多元。
14人落网 涉案资金流水超10亿
东明警方接到公安部推送的线索,称辖区居民梁某名下的银行卡涉嫌帮助电信诈骗团伙转账洗钱。警方迅速依法将梁某传唤到案。
东明县公安局反诈骗中心民警 费景坤:梁某说把他的银行卡借给了他的朋友崔某,崔某以工地需要发工资为由,借他的银行卡,当时崔某还需要在银行办理大额转账业务,绑定U盾,绑定手机卡,还有使用其(梁某)身份证复印件。
梁某所说的银行卡、U盾、手机卡和持卡人身份信息,俗称为银行卡四件套。银行卡四件套是犯罪团伙用于洗钱的常用工具。梁某名下的银行卡使用一个月后,因突然出现多次大额转账,被银行冻结,无法进行线上转账等业务。此时,梁某银行卡内还有的3万多元无法取出。
东明县公安局反诈骗中心民警 费景坤:只能本人去取,崔某又找到梁某,让梁某帮忙去银行取了30000多元钱,给了梁某2000元好处费。
随后,警方调取了梁某的银行卡信息,在对卡内的资金交易流水梳理后发现,仅梁某这一张卡,在短短的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转账流水竟高达1.5亿元。
为牟利 一家十口非法办卡用于洗钱
警方查实,借用梁某银行卡的崔某是一个包工头,平时的业务往来不可能涉及如此大额的资金。据此警方判断,崔某借用银行卡很可能用于犯罪团伙洗钱。民警将崔某抓获后,崔某如实供述了办理和租借他人的银行卡、U盾等提供给上线,用于为境外犯罪团伙转账洗钱的犯罪事实。
据崔某供述,他从网上认识了姓徐的男子,徐某称需要进行大额转账,让他帮忙去找一些银行卡四件套,转账完成就按比例提成。崔某见有利可图,便答应下来。
东明县公安局反诈骗中心民警 费景坤:他先用三四张银行卡,给徐某试了一下,试完之后,发现每个星期每张银行卡可以挣四五千元钱(佣金)。
崔某见这是个无本万利的好生意,就立即发动全家人分别开办了多张银行卡和与之绑定的U盾以及手机卡。
东明县公安局局长 杨军:崔某发动其大哥、多个兄弟以及他们的爱人,共10人办理银行卡,出售获利,卖卡人员呈现家族式特点。
崔某将10套银行卡四件套全部提供给徐某,又从朋友手中借用和收买更多的银行卡四件套。警方侦查发现,崔某的上线徐某家住菏泽市牡丹区,随即对徐某实施抓捕。
经侦查,徐某租住在某宾馆作为窝点进行洗钱作案,经过多日蹲守,警方将徐某和同居女友一起抓获。
东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 崔家振:现场缴获了手机5部,银行卡24张,手机卡17张,并有20余万元的现金,我们通过查看徐某的手机,发现了他通过境外的软件,和上家大量聊天记录,并且微信和支付宝有大量的转账记录。
利用境外社交软件 2月洗钱获利200万
徐某落网后供述,带他进入洗钱犯罪的是一个姓李的朋友,李某此前专门为诈骗团伙洗钱,去年10月,李某因使用的银行卡不断被银行封控,又没有新的银行卡来源,就把洗钱的技术和手机等设备转让给徐某,并商定徐某按转账金额万分之五的比例提成给他,作为报酬。
徐某交代,他是通过某境外聊天软件,跟犯罪团伙进行联络,并根据他们的指令进行转账洗钱。
东明县公安局反诈骗中心民警 陈存领:诈骗人员把骗来的钱,转到徐某提供的银行卡里,徐某再根据诈骗人员的要求,把钱打到指定的账户里,给警方设置物理屏障,干扰警方办案。
徐某同时召集多名人员,指使他们利用租借和购买来的银行卡四件套,为境外的犯罪团伙转账洗钱,每转款10000元,就能获得30元佣金。
东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 崔家振:徐某在洗钱的过程中,有部分银行卡因为流水异常,被银行所封控,但是徐某没有认识到自己是在犯罪,依然抱有侥幸的心理,去银行将(非法转账的)银行卡解冻,并将其中部分赃款取出。
据警方统计,短短2个多月的时间,以徐某为首的洗钱团伙非法盈利高达200多万元。在掌握充足证据后,警方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及多名非法办理、转卖银行卡四件套的涉案人员同时抓获。
东明县公安局反诈骗中心民警 陈存领:这个团伙核心成员共8人,涉卡人员40余人,涉及银行卡80余张,流水超过10亿元,这些钱绝大多数都流入了境外的电信诈骗组织。
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李某等14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东明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还在进一步深挖扩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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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源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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