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慜 记者 张琼斯 ○编辑 黄蕾
据中国债券信息网,辽宁省拟于4月14日发行135亿元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简称“中小银行专项债”)。
发行材料披露了更多细节,辽宁金控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将募集资金注入丹东银行、营口银行、阜新银行、朝阳银行、葫芦岛银行5家中小银行,用于补充其资本金。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压力较大。尤其是在疫情冲击下,中小银行业务发展、坏账核销都需要消耗资本金,补充资本的紧迫性进一步上升。其中,中小银行通过专项债补充资本是一个较为理想的途径,有助于增强银行信贷能力。
时隔八个月,辽宁省再次发行中小银行专项债。4月7日,辽宁省披露发行材料,拟于4月14日发行135亿元中小银行专项债,募集资金将由辽宁金控注资入股丹东银行、营口银行、阜新银行、朝阳银行、葫芦岛银行5家中小银行,用于补充其资本金。专项债资金还本付息来源为辽宁金控获得的股权分红收入、股权转让收入等。
具体来看,辽宁金控向丹东银行、营口银行、阜新银行、朝阳银行、葫芦岛银行分别注资20亿元、30亿元、30亿元、25亿元、30亿元,股份占比依次为51.37%、52.27%、41.44%、41.30%、59.94%。
辽宁金控表示,将通过积极参与中小银行公司治理,行使出资人职权,督促中小银行提升和优化管理和经营水平。
中小银行专项债于2020年被首次提出。为支持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2020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随后,财政部安排2000亿元专项债券额度,支持20个地区的中小银行补充资本。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任涛对记者表示,中小银行通过专项债补充资本是一种过渡性方案,地方政府未来可通过现金分红、股权增值及后续市场化转让等方式实现收益平衡和退出,从而优化中小银行股权结构,借助政府的力量帮助中小银行化解风险,使其在经营上逐步走向正轨。
华泰证券固收团队认为,今年社融信贷增速大概率回升,银行资本消耗可能增加,去年底以来已有多家银行发行资本补充工具。而专项债有助于缓解信贷投放的资本约束,从而疏通金融支持实体的一个梗阻。
责任编辑: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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