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哈尔滨226人因非法买卖银行卡账户被禁用“扫码付款”、网银等5年
哈尔滨公安局微信公号“平安哈尔滨”10月5日通报称,近日,依法对226名涉嫌买卖银行卡账户,以及1865名涉嫌买卖、租借、冒名开户手机卡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实施严厉惩戒。
关于买卖银行卡账户惩戒内容包括:
被惩戒人员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5年内暂停相关人员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在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被惩戒人员新开账户。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将以上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二是5年内暂停相关人员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相关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和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在常用网站上快捷支付购物、购票,同时也不能使用云闪付、微信、支付宝扫码付款或收发红包等功能,将对其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
三是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个人新开账户,即相关人员在惩戒期内不能在所有银行机构开立银行卡和企业对公账户,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开通微信收发红包和转账功能等。
关于买卖、租借、冒名开户手机卡惩戒内容包括:
对于出售、出租、出借手机卡用于电信诈骗的自然人及法人,将其认定为不良信用电话用户,且名下的所有移动电话号码全部关停,并且两年内限制其身份证件或组织机构代码等证件办理补卡、新入网过户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将相关人员纳入数据库管理,也就是将以上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在运营商办理业务。
二是关停相关人员名下所有移动电话号码,相关个人名下三大运营商以及虚拟运营商的所有手机卡都将被关停,无法进行通话及发送短信,将对其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
三是运营商2年内不得为相关个人新开手机卡,即相关人员在惩戒期内不能在三大运营商及虚拟运营商开通任何业务等等。
责任编辑:杜琰 SF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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