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产品踩雷后仍正常销售 长江资管联手浦发银行“闷杀”投资者?
华夏时报(chinatimes.net.cn)记者帅可聪 陈锋 北京报道
打破刚性兑付是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但买者自负的前提是卖者尽责。
近日,《华夏时报》记者获悉,由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公司作为管理人,浦发银行托管代销的祥瑞系列产品因踩雷华信债造成巨大亏损,引发投资者质疑。
“我们必将追责到底。”多位投资者向本报记者表示,在今年3月华信危机爆发后,浦发银行5月仍在正常销售持有华信债的祥瑞系列产品,而彼时的华信债由于评级连遭下调其实已不符合合同约定。仅半年时间,这些投资者因此少则亏损数万元,多则亏损近百万元。
对此,长江资管回复《华夏时报》记者时称:“除按规定及约定向投资者披露产品相关信息以外,我司作为管理人不得违规泄露产品的任何未公开信息。”同时,回复函中还提醒:“事涉金融稳定,敬请媒体注意。”
踩雷产品竟正常销售
公开资料显示,长江资管是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管理规模总计1472.86亿元;其中,集合产品581.07亿元,这起事件涉及的正是此类产品。
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长江资管祥瑞系列产品主要包括“祥瑞1号”(一至六期)、“祥瑞2号”(一至三期)、“祥瑞9号”一期等,设立之初合计规模近40亿元,涉及投资者上千人,这些产品均为无固定存续期限的固收类产品。
《华夏时报》记者看到的“祥瑞1号”第五期产品资料显示,集合计划原则上每6个月开放一次,开放期为每6个月结束后的首两个工作日。可知的是,除了设立于今年3月的“祥瑞8号”第五期产品,其余祥瑞系列产品此前均持有华信债。
今年3月1日,媒体报道中国华信实控人叶简明被有关部门调查,华信系公司因此遭遇“股债双杀”。上海华信当日在上交所发布紧急停牌公告,宣布公司发行并上市的“15华信债”、“16申信01”、“17华信Y1”、“17华信Y2”、“18沪信01”等共140亿规模债券全部停牌(至今仍未复牌)。
此后,随着危机的发酵,上海华信遭其委托的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连续下调评级。截至今年5月4日,联合评级已将上海华信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15华信债”、“16申信01”等相关债券评级下调至“BBB+”。
然而,尽管华信债此时已经明显具备重大风险,但原本定位为“中低风险产品”的祥瑞系列产品在此后仍通过浦发银行正常销售。根据多位投资者证实,在华信债评级遭下调后,仍在销售的包括“祥瑞1号”四至六期产品,而此时的华信债评级其实已经不符合合同约定。
《华夏时报》记者看到的“祥瑞1号”5期产品合同显示,为维护集合计划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本集合计划投资于信用债债项评级不低于AA,投资于短期融资券债项评级不低于A-1,若无债项评级则主体评级不低于AA。
“进去就是认亏的”
作为半年开放一次的产品,“祥瑞1号”5期产品在今年5月8日、5月9日开放。该产品2018年一季度、二季度资产管理报告显示,在一季度与二季度一直持有50万张华信债“16申信01”。
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的数位投资者均为5月8日、9日买入的这款产品。半年时间,原本预期年化收益5.6%的产品亏损却超过了10%;其中,来自吉林的投资者卫权(化名)买入了700万元,亏损本金超过70万元,若加上原本预期的利息,亏损更是多达近百万元。
据了解,今年9月中旬,长江资管在华信债按第三方价格重估的基础上,对祥瑞系列产品的净值大幅向下调整。投资者提供的一则来自浦发银行内部的净值测算表显示,其中“祥瑞1号”四期、“祥瑞1号”五期、“祥瑞9号”一期的净值均向下调整了逾10%。
某公募基金的一位专业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介绍,根据合同约定,管理人有权调整集合计划的净值,与股票型基金一样,在持有的股票预期有较大风险后,可重估股票价格进而调整基金净值。对于集合计划的投资者来说,遇到此类情况如果选择不赎回,债券违约的追偿若顺利,集合计划的净值也能回升。
不过,即便如此,对于一些投资者来说这仍难以实现。事实上,今年11月12日,在“祥瑞1号”5期即将开放的前几日,长江资管曾发布强制赎回公告,称根据合同约定,份额不足100万份的将强制赎回。这意味着,仅投资百万的客户如果不追加投资,就必须认亏出局。
本报记者还注意到,“祥瑞1号”5期的2018年二季度资产管理报告显示,该产品在今年5月的开放期买入份额近1.4亿元,而退出份额达到2.46亿元。另据合同约定,管理人可以以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计划份额,参与份额不得超过集合计划总份额的20%。不过,记者未能了解到管理人是否有在此次开放期买入或赎回。
但有投资者就此质疑认为:“5月进入的投资者就是为他们前期进入者赎回买单,进去认亏的。”
到底谁在欺诈?
值得注意的是,有三位投资者分别向记者表示,从浦发银行方面获得的消息称,浦发银行否认知道长江资管“祥瑞1号”五期持仓华信债。
亏损超70万元的卫权对记者透露,今年9月中旬曾就相关事宜咨询浦发银行,然而浦发银行给其的答复是:“银行不知道此产品(“祥瑞1号”五期)持有华信债券,知道了肯定不会让客户买的。”不过长江资管方面就此却对其回应称:“3月1日华信债停牌后第一时间告知了浦发银行,是浦发银行经慎重研究后,确定没有问题才继续代卖的。”
“我想知道怎么做出的‘确定没有问题’的决定呢?明明有问题了,你也知道了,还不告知客户,浦发银行这是明显的欺诈。”卫权说。
“理财经理说他们不知道长江资管投的华信债,他们都不清楚,就卖给我们,这符合规定吗?这是欺骗。”另一位投资者称。
11月30日,《华夏时报》记者就相关质疑向长江资管发送了采访函,但该公司以不得违规泄露产品未公开信息及事涉金融稳定为由拒绝正面回复。该公司在回函中表示:“祥瑞系列产品均为非公开发行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规定,除按规定及约定向投资者披露产品相关信息以外,我司作为管理人不得违规泄露产品的任何未公开信息。”
浦发银行则在回函中称:“作为代理销售机构,依据代理销售协议履行了代理销售职责。为了切实维护产品持有人的利益,我行成立了总分行应急工作小组,一直敦促产品管理人积极寻求合理解决方案。同时,根据产品管理人提供的《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产品所持有的债券估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以及相关产品开放的提示公告,就产品持有债券估值调整情况及开放情况均及时向投资者进行了披露。”
浦发银行称,“我行将继续密切跟进事件进展,根据产品管理人提供的相关信息,及时向客户披露,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对此次事件,本报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
责任编辑:秦岭 主编:夏申茶
(本文来自于华夏时报网)
责任编辑: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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