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上“两会” | 3月6日关键词:长护保险、强制保险、信用保险等八大议案提案建言

保险上“两会” | 3月6日关键词:长护保险、强制保险、信用保险等八大议案提案建言
2021年03月06日 18:00 金融街15号

来源:金融街15号

“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国人大代表的建议与全国政协委员的提案成为两会重头戏之一。


在这些建议提案中,都有哪些关乎社会、经济、民生的保险建议呢?保媒联盟小编将梳理更多的媒体报道,提炼出当日的关键词,以飨粉丝。




基本医保:明确“保基本”定位,衔接“医疗救助”

民建中央

民建中央提交有关推进医保制度改革的提案,建议进一步明确基本医疗保险的“保基本”定位,加快实现全民平等享受基本医疗保障服务,体现基本医保服务的公平性和统一性。

① 明确“医保、医疗、医药”改革职责,提升制度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研究统一国家基本医保目录和国家基本药品目录,制定与价格改革相适应的药品和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标准。推进医保省级统筹,促进各项制度有效衔接。增强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实现医保跨省域的标准化规范化。降低公共管理成本,降低医保资源消耗,提升基金管理效率和运行效率。

② 进一步明确基本医疗保险的“保基本”定位。建立全国医保待遇清单,确定相应的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将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明确区分,规范设置具体服务内容、保障待遇、缴费标准等。加快实现全民平等享受基本医疗保障服务,体现基本医保服务的公平性和统一性。

③ 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推进医保信息系统整合共享,逐步实现基本医保、医疗机构和商业保险的业务协同,推动实现跨层级、跨省域的信息共享。将相关信息纳入统一数据库,设置不同层级获取权限,在保护隐私的同时促进医疗大数据运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对各种接口方式制定规范和标准,保障各部门间顺利进行信息交换与共享。

④ 改进和完善医保服务工作机制。研究推行多元复式医保支付,对按病种付费、人头付费、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等方式区别对待。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医保总额费用控制避免一刀切。扶持区域重点专科医院建设,对高耗值专科医院的医保考核应考虑实际情况。加大医保对民族医药、中医药的扶持力度,有条件的纳入医保目录。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医保扶持力度,引导群众理性选择就近就医。

⑤ 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健全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建立起“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相互衔接、协同发展的兜底机制。丰富健康保险产品供给,加强对健康保险产品设计、销售、赔付等环节的监管。通过商业健康保险补足短板,对大病、医保目录外的医疗项目、药品、医疗耗材等提供有效保障。建立医疗保障救助基金,对特殊群体给予医疗救助。




养老保险:加大税优力度,激发险企开发动能

周延礼 

■ 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

① 建议税务部门加大对保险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鼓励商业保险业务与年金保险衔接。针对大量没有投保员工团体险的中小微企业,商业养老保险衔接年金可以创新保险产品来满足这一群体的需求。为此,建议税务部门加大税收优惠力度,例如将相关养老保险产品研发经费纳入税前列支项目,降低企业负担,激发保险企业开发新产品的动能。

② 建议完善相关立法,解决税延政策与个人征税制度不匹配问题。目前的税收制度下,需要企业、财务、税务、个人在业务上相互配合,流程较为复杂,无法以个人身份自由购买。因此建议为税延性养老保险定制特有的配套制度,简化行政审批和抵扣流程,特别是在数据对接方面提供便利条件,逐渐降低税延商业养老保险的购买门槛。

③ 建议构建税收优惠政策激励机制。为解决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中存在的免税额度较低、覆盖面较窄等问题,建议创新税收激励形式,不仅要考虑采用目前的“税延型”模式,也要尝试构建“免税型”模式,即购买时缴税,投资和领取环节均不缴税。从而有助于灵活就业人员参与商业养老保险的购买,扩大养老保险的保障范围,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




绿色保险:打通相关法律制度“最后一公里”

孙洁■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

孙洁认为,绿色保险作为绿色金融的组成部分,在加快助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方面能够发挥独特作用。

● 在完善绿色保险相关法律制度方面,孙洁建议,打通绿色保险相关法律制度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细化强制环责险规则,明确污染的责任归属、赔付细则、因果关系和赔偿金额等,同时强化环境执法,对造成污染的企业及时查处和整改,加大对重大环境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有效推动环境风险和效益的“外部性内部化”,提升企业环境风险意识和投保意识。

● 在加强对绿色产品服务创新的财政支持方面,孙洁提出,一方面要转变财政补贴理念,将低碳环保直接补贴转化为保费补贴,面向绿色产业全产业链提供保费补贴,发挥保险机制放大效应。面向环保节能设备研发企业,提供科技保险保费补贴,鼓励企业依靠保险分担研发创新过程的风险。面向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新兴能源企业,提供风力发电指数保险、太阳辐射发电指数保险保费补贴,鼓励企业利用保险保障稳健运营。

另一方面,要针对绿色保险供给,制定税收优惠政策,调动保险机构服务绿色发展的积极性。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农业保险、森林保险、巨灾保险等绿色保险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对财政提供保费补贴的其他绿色保险产品,对政府补贴保费部分免征增值税,避免税收效应抵消财政补贴效应。

● 在推进绿色保险承保能力建设方面,孙洁建议环保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加强跨部门合作,搭建统一的绿色保险数据库,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收集和管理环境污染、环境损害、节能减排、污染损害赔偿支出等数据,形成共享数据库,为绿色保险产品的创新研发、费率厘定、承保理赔、风险服务等提供数据支持,提高绿色保险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

同时,加快制定各个行业风险管理规范和评估标准,制定体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标准,统一承保前技术评估,制定承保后的环境风险防控服务技术标准,帮助保险公司加强环境风险评估能力建设,推出更完善的绿色产品和服务。

● 在促进绿色保险投资发展方面,孙洁建议监管机构积极协调推动保险与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绿色联动机制,支持引导更多保险资金进入绿色产业。鼓励保险资金投资绿色债券,对于保险机构投资绿色债券的利息性收入免征增值税;探索建立中国保险业绿色产业投资基金,促进聚集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到绿色产业的发展。




强制保险:疫苗风险引关注,强制保险范围扩容

陈鑫■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第一医院副院长、心胸血管外科主任

2019年12月正式施行的《疫苗管理法》,不仅全面加强了疫苗的管理、保障疫苗的质量,还引入了商业保险,实行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陈鑫认为,责任保险介入疫苗安全领域,不仅保障受害者及时得到经济补偿,而且通过保险的风险管理功能,加强对疫苗产业链的风险管控,这也表明强制保险在人民生产生活领域已经产生了深远影响。

目前,我国直接规定的强制保险约13种,包括法律规定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船舶油污保险”、“煤矿企业职工工伤保险”,以及行政法规规定的“旅行社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等等。

陈鑫建议,修改有关强制保险的规定,适当扩大强制保险的范围。修改规定可以有两种方案,一是在《保险法》对强制保险作原则性规定基础上,同时规定由国家实行目录清单制度,将部分高危行业、公共营业场所、环境保护、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纳入强制保险范围,作为社会保险的重要补充。二是考虑地域差异和各行业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保险法》对强制保险作授权性规定,授权地方性法规结合具体实际和管理需要确定强制保险险种。

现行《保险法》于2015年4月作出第三次修正,陈鑫还提出,如果修改《保险法》有关强制保险的规定时机尚不成熟,也可以将发生灾害事故概率高、对公众生命财产会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并且目前法律中已规定的保险,先行实施强制保险制度。比如将《环境保护法》中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安全生产法》中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特种设备安全法》中的“特种设备责任保险”、《食品安全法》中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确定为强制性保险。




长护保险:制定长护险法,规范筹资模式

陈晶莹■ 全国人大代表、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一项保障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被称作社保“第六险”,是老龄化时代一个特殊的缓冲垫。2016年我国在首批15个城市开展长护险制度试点,2020年,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将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增至49个。在上海,2020年6月长护险试点共服务失能老人39.1万人,其中社区居家照护32.4万人、养老机构照护6.7万人。

“我们国家已经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群体对护理的需求越来越迫切,所以长护险制度一直很受关注。”陈晶莹说,她在调研中发现,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长护险仍存在资金筹措方式不统一、评估等级标准不统一等诸多问题,“很多人对长护险的理解有偏差,把它当成了一项社会福利,受益的人很开心,没评上的会有质疑,所以急需通过一部专门法律来明确长护险的性质和具体内容”。在她看来,长护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属法定的强制性保险,必须以法律的形式将长护险的性质、筹资模式、标准规范、社会公平性等问题的规范加以固化。

2020年全国两会闭幕后,陈晶莹便开始对长护险制度进行专门调研,走访了多家承接长护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了解他们在开展业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对长护险制度的建议。此外,她还查阅了大量资料,尤其是德国关于长护险制度的改革发展及相关理论研究。“长护险制度最早起源于欧美国家,经过20多年发展,现在德国是各方面都做得比较完善的国家。”陈晶莹建议,通过立法规范,逐步形成个人、企业、政府三股力量共同分担长护险筹资责任的格局,其中,政府应发挥好托底作用。




保险法:建议修订“禁止给予保险合同以外利益”

周燕芳■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寿险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① 出台相关立法解释或实施细则。

对“禁止给予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定义和范围加以明确,指导机构经营和金融监管。如可以规定:《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和第一百三十一条第四项规定中“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限于支付保险费回扣、佣金回扣等变相突破保险产品费率水平的行为,不包括提供保险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客户增值服务、开展未列入保险费率且属于保险机构专项费用内的客户营销活动等正常经营行为。

② 赋予保险公司开展商业经营活动的自由度。

修订《保险法》中“禁止给予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相应规定,确保在防范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的同时,赋予保险公司开展正当商业经营活动的一定自由度。

③ 对合理的客户增值服务等经营行为放开禁止性规定。

在避免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行为的基础上,允许给予客户合理的礼品和增值服务。例如,对于低于一定价值的低耗值礼品如春联、“福”字等,不作禁止性规定;在同一次销售活动中,允许向现场所有客户(含潜在客户)赠送增值服务或一定价值限额以内的礼品,以吸引客户活跃气氛应为正常商业活动所必需。

④ 建议出台相关管理办法,确保行业有序经营。

为避免市场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行为,建议由《保险法》授权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对于客户增值服务等经营行为进行规范,以符合公平性、有序经营的要求,可采用限制总量投入、允许个性化选择的方式,兼顾风险管控和客户需求。管理办法重点应对损害竞争对手声誉、低价恶性竞争,以及通过高额礼品、高价增值服务争抢客户、破坏保险市场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限制。

⑤ 可将客户增值服务写入保险合同。

允许根据细分客群提供差异化的增值服务,并将服务内容写入合同条款,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基础上,通过合同的法律效应约束力,规范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权益。




汽车保险:建立自动驾驶保险制度及救助基金体系

曾庆洪■ 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保险作为自动驾驶技术风险分散及责任承担的补充,在自动驾驶技术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建立与自动驾驶技术发展相适应的保险体系势在必行。现有的保险体系无法满足自动驾驶汽车发展需求,相关风险无法通过保险有效分担或转移;自动驾驶汽车侵权责任承担主体尚无法律规定,专属保险产品的设计存在课题;自动驾驶汽车测试及运营数据共享不足,其保险产品的设计缺乏基础支持。

曾庆洪在《关于建立自动驾驶汽车保险制度及救助基金体系的建议》中表示,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明确责任承担主体,推动自动驾驶专属保险体系的完善进程。

建立自动驾驶汽车测试及运营数据共享机制,为保险产品的设计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开展“自动驾驶领域侵权法律责任承担”问题的研讨并尽快明确相关责任承担主体问题。借鉴已出台自动驾驶汽车保险的其他国家经验,构建与自动驾驶技术相匹配的保险体系,为科技创新保驾护航。加大政府引导,建立自动驾驶汽车救助基金体系,遵循“宽容技术革新+严格救济规则”的理念,设立自动驾驶无过错责任保险体系并以救助基金加强辅助。




信用保险:增强供应链安全,完善保险机制

杨元庆■ 全国人大代表、联想集团董事长兼CEO在全球化秩序重塑的历史时点上,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增强供应链产业链安全成为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抓手。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日益突出。供应链金融通过科技手段,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行关联和捆绑,实现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等的融合和优化,帮助企业实现协同生产,提高运转速度,提升供需匹配效率,降低成本。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政策。杨元庆建议,进一步加大对供应链金融的支持力度;完善供应链金融贸易信用保险机制,建立多层次的保险市场;推动供应链金融领域应用金融科技,提高效率并防范风险;鼓励设立供应链金融领域基金,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为上下游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助力企业解决融资及风险等问题。

(注:以上内容均来源于媒体公开报道)

制作:保媒联盟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医疗救助 医保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3-10 同力日升 605286 --
  • 03-09 楚天龙 003040 --
  • 03-09 震裕科技 300953 --
  • 03-08 西力科技 688616 7.35
  • 03-08 有研粉材 688456 10.62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