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凯旋支行因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罚款一百五十万元;李凤霞时任吉林银行长春凯旋支行行长,对吉林银行长春凯旋支行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承担直接责任,被监管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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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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