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金融一线消息,民生银行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民生银行龚志坚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4〕371 号), 核准龚志坚担任该行业务总监的任职资格。根据相关规定,龚志坚自 2024 年 5 月 27 日起就任民生银行业务总监,不再继续履行职工监事和监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职责。
龚志坚
公开资料显示,龚志坚,1967年出生,获得武汉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博士学位。于2001年加入民生银行,先后任深圳分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行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管理处、薪酬福利管理处处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行发展规划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成都分行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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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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