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连续公布七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包括易通金服、拉卡拉支付、嘉联支付等在内的六家公司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处罚,累计罚没金额达286.95万元。
具体来看,易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网络支付业务相关法律规定,受到警告处分,被没收违法所得33503.04元,并处罚款1856006.20元,合计罚没1889509.24元;重庆市钱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规定,受到警告处分并被处罚款62万元;嘉联支付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规定,受到警告处分并被处罚款24万元;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规定,被处罚款5万元;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规定,被处罚款4万元;深圳瑞银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规定,被处罚款3万元。
同时,时任易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支付事业部总经理、支付事业部副总经理李群因对易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处分并被处罚款5万元。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原文: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责任编辑:谭兆彤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