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浙金复〔2024〕441号
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关于高虹支行终止的请示》(临中信村银字〔2024〕4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虹支行终止营业。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该支行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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