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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讯(记者 刘美君)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针对网络司法拍卖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这一制度“织密制度网”,确保拍卖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与高效。
自2007年网络司法拍卖系统上线以来,全国各级法院已开展网络拍卖973.47万次,成交金额高达2.94万亿元,成交率63.72%,累计为当事人节约佣金897.01亿元。这一重大变革不仅提升了拍卖的成交率、溢价率和处置效率,还降低了拍卖成本,减少了司法腐败的发生,实现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然而,随着网络司法拍卖的深入发展,一些新问题也逐渐显现。部分执行行为不规范,如财产调查不细致、权属关系不明确等,导致买受人发现“货不对板”,引发后续争议。同时,外部人员扰乱网络司法拍卖秩序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包括拍卖辅助机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社会人员擅自侵入拍卖房产等。
针对这些问题,《指导意见》从拍前财产调查和询价、拍卖中的变价处置、拍卖的管理监督三大方面进行了全面升级。其中,特别对刑事涉财执行的财产变价程序予以细化明确,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1元”起拍问题进行了回应,填补了制度漏洞。
此外,《指导意见》还鼓励机制创新,如允许被执行人申请自行处置财产,并对自行处置的规则、期限和效力进行细化。同时,加强了对拍卖辅助工作的管理和对扰乱网络司法拍卖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拍卖工作的顺利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的出台,是对网络司法拍卖相关规范的一次较全面的升级,旨在打好制度“补丁”,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行为,提升执行财产处置水平,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未来,随着《指导意见》的深入实施,网络司法拍卖将更加完善、高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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