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拟向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情况说明
2024年10月31日,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高股份”或“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出具的《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拟向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告知函》,投资集团与龙岩泓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通投资”)签订了《关于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泓通投资新增成为投资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投资集团拟将持有的6,000,000股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给泓通投资,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35%,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17.26元/股,股份转让款合计为103,560,000元。根据泓通投资全资子公司厦门中龙天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龙天亿”)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龙天亿账面总资产237,340,652.76元、净资产162,299,006.72元,泓通投资以其所持有的中龙天亿63.81%股权按照前述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作价向投资集团支付股份转让款。
投资集团与泓通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均为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龙岩市国资委”),本次协议转让属于同一控制下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份协议转让,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应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拟向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二、国资监管部门批复情况
2024年11月12日,投资集团收到龙岩市国资委出具的《龙岩市国资委关于同意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优化调整的批复》(龙国资〔2024〕100号),龙岩市国资委原则同意投资集团采用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按17.26元/股的价格(总价款10,356万元),将龙高股份600万股股份转让给泓通投资,泓通投资以其所持中龙天亿等价股权支付股份转让款(具体比例以审计数值并经双方确认为准,审计基准日为2024年6月30日)。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