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奖金由谁出? 这里面的“门道”一次性捋明白

悬赏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奖金由谁出? 这里面的“门道”一次性捋明白
2024年11月14日 04:50 媒体滚动

转自:沈阳晚报

  11月12日,一段视频冲上热搜,大连一家法院发布悬赏公告,公告内容为:“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李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申请。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

  11月13日上午,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在该法院了解到,当事人已经看到悬赏公告,联系了法官,并将尽快去法院解决相关问题。那么,悬赏这种方式有什么法律依据?奖金又由谁出?新中国最早的悬赏是什么案子?记者就以上问题进行了采访。

  以扣押款到账后现金总数的10%作为奖励

  记者看到,该法院的公告显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发布悬赏公告如下:凡是对被执行人李某某财产信息提供线索的,按以下方式给予奖励:对提供银行存款线索的,经法院查实后现金划转到法院专户,以扣押款到账后现金总数的10%作为奖励;对提供被执行人房产、车辆等实物线索的,根据法院查封拍卖变现后现金价值的10%作为奖励。

  公安悬赏的钱由公安机关出

  记者了解到,公安悬赏的钱一般由公安机关出。公安悬赏通常是指在刑事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为了尽快破案,向社会公众发布悬赏通告,鼓励群众提供案件线索或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并承诺给予一定奖励。这种悬赏通告是公安机关履行职责、打击犯罪的一种手段。由于公安悬赏是公安机关为了侦破案件而主动采取的措施,因此悬赏所需的资金一般由公安机关承担。这些资金可能来源于公安机关的办案经费,也可能通过其他合法渠道筹集。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公安悬赏的钱是由公安机关出,但悬赏通告的发布和奖励的发放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程序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公众在提供线索或协助抓捕时也应保持理性和谨慎,避免侵犯他人权益或触犯法律。实际上,近年来不少地方公安机关都发布过悬赏通告,悬赏通缉涉黑组织、命案、涉毒等在逃人员,悬赏金额不一。

  法院悬赏的钱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承担‌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法院需要进行悬赏以寻找被执行人或其财产,通常是因为被执行人存在逃避执行或隐匿财产的行为。为了鼓励公众提供线索,法院会发布悬赏公告,并承诺给予提供有效线索的人一定奖励。这笔悬赏金是申请执行人为了实现其债权而自愿承担的额外费用。‌

  悬赏金的分配和使用规定,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得领取悬赏金。法院会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悬赏公告中承诺的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百分比支付悬赏金,悬赏金由法院从执行到位款项中直接扣取支付给举报人。

  法院发布悬赏公告都有哪些步骤?

  申请执行人提出申请‌:申请执行人需要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以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书应当明确载明以下事项:悬赏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承诺在有关人员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并使得该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时,自愿支付悬赏金;明确悬赏公告的发布方式;载明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法院审查并决定是否准许‌: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执行人的书面申请后,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日内审查并决定是否准许发布悬赏公告‌。

  发布悬赏公告‌:如果法院决定准许发布悬赏公告,会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相应平台上发布悬赏公告。这些平台包括全国法院执行悬赏公告平台、法院微博或微信等媒体平台,也可以在执行法院公告栏或被执行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处张贴。如果申请执行人申请在其他媒体平台发布悬赏公告,并自愿承担发布费用,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执行与支付悬赏金‌:在悬赏公告发布后,如果有人提供了有效的财产线索并帮助法院成功执行到财产,那么申请执行人需要按照之前的承诺支付悬赏金。这部分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

  公民个人悬赏征集线索是否合法?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刘明律师表示,公民个人悬赏征集线索在一定条件下是合法的,但需要谨慎操作,以避免侵犯他人隐私权等法律风险。需要注意的是,公民在悬赏征集犯罪线索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例如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的个人信息,也不能公开他人的隐私信息。

  在悬赏征集犯罪线索的过程中,必须确保所收集的信息来源合法,并且只用于合法目的。如果悬赏征集犯罪线索的行为导致了不良后果,如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或引发了社会混乱,相关责任人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因此,公民在采取这种行动时应该谨慎行事,并尽量与司法机关保持沟通与合作。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赏金近亿元

  2021年11月8日,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长乐两名“80后”男子拒绝履行约4.88亿元债务,申请执行人林某某提出20%悬赏执行的申请。

  据悉,长乐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林某某与被执行人蒋某、林某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蒋某、林某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林某某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长乐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公告指出,凡向长乐区人民法院举报该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藏匿、转移财产的线索,经该院查实控制、处置变现后执行到位的,该院将按执行到位金额的20%予以奖励。法官介绍,此案执行标的约4.88亿元,按照执行标的总额的20%来算,悬赏总金额最高可达到9762万元。这是长乐法院有史以来赏金最多的执行悬赏公告。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杨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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