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工网
原标题:西堤红山小区11号楼私设烟道油烟乱窜,消防通道封闭上锁(引题)
底商违规改餐馆居民喊“呛”(主题)
北京日报记者 张淑玲 文并摄
“油烟味太呛人了!我们大楼未设餐馆专用烟道,底商餐馆的油烟乱窜,全楼的居住环境都给毁了。”最近,家住西城区西堤红山小区11号楼的70余户业主联名投诉,反对楼下底商私自安装烟道、堵塞消防通道。业主认为,该栋楼性质虽为商业楼,但购买时开发商承诺按住宅楼使用,楼内提供民水、民电、天然气,业主的入住率非常高。如今底商开设餐馆,影响了大家的正常生活,还带来消防安全隐患,呼吁相关部门整治。记者近日赶赴小区探访调查。
投诉
底商改成餐馆 楼内油烟乱窜
西堤红山小区11号楼70余户业主近日向属地社区、街道、消防及环保等部门投诉,要求查处底商餐馆违规开业问题。
记者梳理发现,业主的投诉集中在三点:第一,该栋楼的性质虽为商业楼,但90%的业主都在这里居住,大楼并未修建专用烟道。底商原来也只用于办公,但现在开餐馆私设烟道,油烟排放口设在大楼后墙上,且正对着北京小学(红山分校),不仅污染环境,还存在较大的消防安全隐患。第二,餐馆经营面积实际已超过300平方米,按照相关规定应由消防部门审批,但商家通过关闭包间的方式减少营业面积,涉嫌逃避消防部门监管。第三,餐馆占了整栋大楼的消防通道。“大楼一二层开设餐馆、咖啡店,三层以上全是住户。一旦失火,大家从楼上下来必须经过餐馆,可餐馆还给消防通道上了锁。”
业主还反映,餐馆开张还导致外来就餐人员及车辆增多,“11号楼本来处于独立居住区域,南门有保安,大家居住很安心,但现在一开餐馆,等于敞开了小区大门,外人及车辆随便进入,我们已向社区、街道呼吁,对小区进行封闭管理。”
探访
楼里弥漫油烟味 消防通道被封闭
10月15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小区,发现北京小学(红山分校)南门同西堤红山小区11号楼所在的小区南门离得很近,间隔仅20余米。
进入小区南门,迎面便是底商东门,通过该道门可以直接进入餐馆,也可以上至二楼咖啡厅。餐馆门口摆着写有“大有餐馆 欢迎光临 试营业”等字样的招牌,营业时间显示为10:00—21:30。
进入餐馆,只见大厅里摆满了餐桌餐椅,一位服务生递给记者一份餐单,粗略翻看,上面写着“现炒无预制”等文字,里面不乏煎炒烹炸菜品。再往里走,记者看到不少拱形门廊,几名餐厨人员立即阻拦记者进入,“里面是厨房,外人不能进。”记者提出看一下大楼的消防通道,也未能如愿。
在餐馆西南角记者看到两道红色大门,门上都贴着一张A4纸,写着“顾客止步 非本餐厅经营区域”。业主告诉记者,这些红色大门内便是餐馆包间,一旦有顾客需要,便可以随时启用。“但若这些包间营业,整个餐馆面积就超过了300平方米,按照规定消防部门就得验收、审批,餐馆开张就难以过关。贴了这张纸,减掉这几个包间的营业面积,餐馆经营就可以免去消防部门的验收。”“这几张A4纸就是商家自己贴的,客人若有需要,直接进去吃饭,很难进行监督。”业主质疑,餐馆贴这几张A4纸的目的就是为了逃避消防验收与监管。
走出餐馆西门右转,便是11号楼的电梯厅,厅内弥漫着一股饭味儿,但并不浓烈。“现在还没到炒菜时间,他们一开火,大厅、电梯内,甚至楼上全是油烟味儿。”业主王女士告诉记者。
业主反映,餐馆目前试营业,前来就餐的客人还不多,但已严重影响到大家的生活。“早上6点起来送孩子时,进入电梯就能闻到刺鼻的气味。楼内还有邻居因油烟引发咳嗽。中午和晚上餐馆营业时,大堂弥漫着呛人的油烟。”业主王先生反映,大家投诉后,曾有环保部门工作人员上门检测餐馆油烟,但业主至今未收到检测报告。
绕至11号楼东侧,记者看到两扇玻璃门。“玻璃门内就是大楼的消防通道,这两扇玻璃门现在都被锁上了。”一位业主用劲儿想打开玻璃门,最终没有成功。或许因推拉声太大,记者看到门内有工作人员赶来,但他表示也无法打开大门。
两扇玻璃门上方装有一面黑色格栅,目测近两平方米;玻璃门北侧也装有一面黑色格栅。据业主指认,这是两个油烟排放口。因餐馆服务员阻挡,记者未能进入厨房查看烟道。一段由业主提供的视频显示,厨房内装有一组抽油烟机,服务员说厨房内新装了烟道,而油烟正是通过这两面格栅排出。两个油烟排放口下是地库出口,地库内也弥漫着一股油烟味儿。
排放口与北京小学(红山分校)仅隔一道墙,且墙体较矮。一位家长告诉记者,大家担心孩子上课、出操因油烟影响健康。
回应
环保部门“不建议开” 消防部门将再查
俗话说,做生意讲究“和气生财”,商家为何在业主强烈抵制的情况下开设餐馆?餐馆一负责人告诉记者,有些业主是为了多要点优惠,“餐馆在试营业期间,给予11号楼业主用餐5折优惠,早餐打8折。”“试营业有多久?何时正式开业?那时还会有优惠吗?”记者接着问,但未得到明确答复。对此,业主表示,他们抵制是因为餐馆违法违规开张,“我们不会拿生命健康安全换取那点儿优惠。”
尽管建筑性质为商业,但未设专用烟道,商家能否自设烟道经营餐馆?11月8日,记者就该问题先后联系了环保、市场监管、消防及街道、社区等多个部门。
西城区生态环境局一负责人在详细询问后表示,根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59条第二款规定,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饮食服务、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项目。“这条罚则应由城管部门具体处理,西城区生态环境局的职责是在餐饮单位正式开业之后,由综合执法大队对其油烟排放和噪声进行检测。前期开业审批应归市场监管局。”该负责人表示,9月至今,该部门一直在关注这个问题,但因其监管职能是在餐馆正式开业以后,前期只能将意见及建议告知其他部门。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已跟市场监管部门沟通过,“我们的意见是不建议开餐馆。”
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工作人员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只负责核发营业执照,“注册时只要提供符合要求的公司名称、股东、出资及合法住所等材料即可以注册,具体经营问题可向街道反映。”随后,记者联系属地街道及社区,均未得到明确答复。
西城区消防救援支队一负责人回应称,有关该餐馆消防通道被封堵问题,其已与小区物业公司通过电话进行了沟通。目前,消防部门已至现场进行检查,且要求餐馆提交整修改造图纸。据该负责人解释,营业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无需审批,是基于今年6月推出的便民规定,“按照新规,餐馆营业面积在300平方米以内,无需申办消防开业前检查。餐馆营业面积达到或超过300平方米,如果没有通过消防开业检查,消防部门会责令其停业,并处罚金。”他表示,“我们要求餐馆合法经营,保证疏散通道合规,这个是前提。”
针对大楼消防通道玻璃门无法打开问题,西城区消防救援支队另一负责人回复,其已致电该小区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称,玻璃门内有一处按键,从内部可以打开玻璃门。”针对这个回复,业主并不认可,“我们未能找到开关,也没看到开门提示。”
专家观点
餐饮企业应遵规守法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晓光指出,餐馆经营用房应当遵守相邻关系的规定,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在大气污染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王晓光指出,若餐饮企业违反上述规定,利害关系人可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举报,由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无法改正的,予以关闭,“对于其在楼层内违法新建、改建、扩建的油烟设施,具有相邻关系的业主可以基于排除妨碍请求权起诉主张其拆除,或者由执法部门进行拆除。”
王晓光还认为,经营者应当遵守消防、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如经营者确实存在业主反映的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消防部门应对其进行处罚,如因堵塞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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