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故意纵火烧毁电动自行车和垃圾桶,北京房山一男子被刑拘

深夜故意纵火烧毁电动自行车和垃圾桶,北京房山一男子被刑拘
2024年10月18日 19:03 新京报

新京报讯(记者彭镜陶)新京报记者获悉,10月17日凌晨,北京市房山区消防救援支队在两个小时内先后接到两起火灾警情,都发生在阎村镇同一道路附近。经调查发现,两起火灾系人为放火所致。目前,嫌疑人张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路边的垃圾桶起火。 图源:房山区消防救援支队路边的垃圾桶起火。 图源:房山区消防救援支队

17日2时43分,房山区消防救援支队接到报警称,房山区阎村镇一村内,停放在路边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和附近的两个垃圾桶起火。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后迅速将火扑灭。经查看,火灾造成该电动自行车挡风被、车把、后视镜以及附近两个垃圾桶损毁。

3时56分,房山区消防救援支队再次接到该村一起火灾报警,这次起火的是同一条道路边的一辆电动三轮车和相隔不远的一个垃圾桶。火灾造成电动三轮车车把、遮雨布、坐垫和一个垃圾桶烧损。

停放在同一个村子、同一条道路上的两辆电动自行车和两处垃圾桶在两个小时内接连起火,这引起了消防救援人员的注意。据燕化星城消防救援站消防员回忆,他们到场时,两辆电动自行车都已经燃起熊熊大火,且起火部位均位于车前部。

房山区消防救援支队火灾调查人员经走访询问和现场勘察确定,两辆电动自行车起火时均处于停放未充电的状态,电池及电气线路均完好无异常,起火原因疑为外来火源。随后,调查人员留意到,起火的两辆电动自行车和两处垃圾桶之间均隔着一定距离。这让调查人员更加怀疑,两起火灾是人为引起的。

警方经侦查,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张某。经审讯,张某对其故意烧毁电动自行车和垃圾桶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张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次事件不仅造成了财产损失,更严重威胁到了公共安全。消防部门提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纵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无论是出于报复、泄愤还是其他不良动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编辑 彭冲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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