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宝、路由器、插排等都可能成为窃听设备。
10月14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普陀区检察院)获悉,近期,该院办理了这样一起非法生产、销售窃听专用器材案。被告人程某因犯非法生产、销售窃听专用器材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充电插排竟是“第三只耳朵”
“智能录音插排,录音时无声无指示灯、完全隐蔽……”
2024年5月,小潘在网购时发现了一家贩卖附带录音、监听功能的充电插排、床头灯等日常用品的店铺,出于好奇,他下单购买了店内的插排。收到货后,小潘发现该插排外形看起来与普通插排并无两样,但确实带有隐蔽的监听、录音等功能,极有可能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于是,小潘立即向警方报案,并上交该插排。
带有窃听功能的插座
经过警方与专业机构的勘验与鉴定,小潘上交的充电插排实际是窃听专用设备,内含有微型拾音录制装置、无线传输录制等装置,可配合手机软件,在无明显提示状态下进行录音和监听。
带有窃听功能的插座
根据小潘提供的线索,公安机关立即展开调查,很快锁定生产、出售相关窃听设备的网店店主程某。5月27日,民警在河北省将程某抓获,到案后的程某交代了他制作、贩售窃听设备的全部经过。
将窃听设备伪装成日常用品
2024年4月,没有收入来源的程某想到制贩窃听设备赚钱,由于他之前是技工,拥有改装重组经验,很快程某便尝试制作起窃听器。
“窃听插排”中的录音芯片等零件
他先是购买录音设备,将其拆解后获取录音芯片等零件,随后再相继购入一批充电插排、床头灯等日常生活用具,将拆卸下来的具有窃听、录音功能的芯片和零件装入其中,再进行组装还原,这样一个被伪装成日常生活用品的窃听专业设备便被制造出来。
“窃听插排”中的录音芯片等零件
“带有偷拍功能的设备我也会做,但我觉得偷拍比窃听可能要严重,所以我只制作了窃听器。我知道这是违法的,但还是抱有侥幸心理。”程某供述。
在网络销售牟利
在网络销售牟利
经查,2024年4月至5月,程某通过网络购买声音拾取装置、信号处理及传输装置等,通过改装自制具有窃听功能的器材,并伪装成插线板、床头灯等,在其开设的网店对外销售并提供视频操作指导。截至案发,被告人程某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万余元。
检察官认为,被告人程某非法生产、销售窃听专用器材,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生产、销售窃听专用器材罪。9月27日,经普陀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程某被判处前述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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