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海越 公告编号:临2024-044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下发的《关于提名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函》,控股股东推荐闫宏斌先生、韩保平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认真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闫宏斌先生、韩保平先生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闫宏斌先生、韩保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及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一日
闫宏斌先生简历
闫宏斌,男,汉族,197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历任铜川市财政局国库科科长、总会计师,于2021年7月任铜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韩保平先生简历
韩保平,男,汉族,196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秘室主任;金隅冀东水泥陕西区域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陕西省建筑材料联合会会长。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海越 公告编号:临2024-043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9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9月25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进行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1、《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推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闫宏斌先生、韩保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安排如下: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16日(星期三)下午2:00;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公司会议室;会议审议事项:《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与现场相结合的投票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一日
闫宏斌先生简历
闫宏斌,男,汉族,197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历任铜川市财政局国库科科长、总会计师,于2021年7月任铜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韩保平先生简历
韩保平,男,汉族,196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秘室主任;金隅冀东水泥陕西区域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陕西省建筑材料联合会会长。
证券代码:600387 证券简称:*ST海越 公告编号:2024-045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16日
至2024年10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10月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被授权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联系方式),并请在信函或传真后联系本公司确认,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登记时间:2024年10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登记地址: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许海峰
联系电话:0575-87016161 传真:0575-87032163
股东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差旅费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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