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8月20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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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7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卫彩霞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股份回购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6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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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郭站红先生、吴天云先生、楼芝兰女士采取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朱俭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8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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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3)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31元/股(含)。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1.31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2,346,316股(取整),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8%;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1.31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4,692,632股(取整),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6%。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7)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前述股东后续拟实施相关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因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本次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拟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者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考虑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的股份,公司将依法对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具体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

  (二)拟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规定的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和价格区间

  1、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1.31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1.31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2,346,316股(取整),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8%;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1.31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4,692,632股(取整),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6%。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六)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若出现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根据本次回购总金额上限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1.31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4,692,632股(取整),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76%。根据截至2024年8月16日公司的股本结构数据测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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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根据本次回购总金额下限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1.31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2,346,316股(取整),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8%,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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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公司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91.7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51亿元,货币资金7.52亿元。按照公司本次回购资金上限1亿元测算,分别占上述指标的1.09%、5.13%、13.30%。

  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推动公司健康长远发展。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前述股东后续拟实施相关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完成授予或转让。如未能在上述期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公司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十一)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确保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回购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补充、授权、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过程中发生的必要的协议、合同和文件等;

  4、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5、处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6、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以上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股份方案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因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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