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0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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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代码:688202                                公司简称:美迪西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半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详情请查阅半年度报告第三节、五、“风险因素”部分的相关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4-041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19日,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3,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保本型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注册申请。截至2023年8月4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等各项发行费用1,470.9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529.07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4977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保本型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3,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决策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保本型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2024年8月1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4-040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5号文)核准,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美迪西”)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690,355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78.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74.00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此前未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金额10,599,999.72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989,399,974.28元。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扣除发行费用14,709,299.4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5,290,674.5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4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8月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497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65,391,578.43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73,625,156.15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391,766,422.28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27,750,270.08人民币元(包含利息收入8,020,382.43元,扣除手续费2,847.82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美迪西普瑞生物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西普瑞”)于2023年8月24日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钢宝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美迪西普晖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西普晖”)于2023年8月24日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3,625,156.15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总额人民币135,823,241.73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05,660.38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167号)。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置换的金额为136,528,902.11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 型理财产品、保本型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37,3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6月单位: 人民币  万元

  ■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4-039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宪成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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