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4-034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16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景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董事候选人李泓燊先生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翟栩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杰群、胡舰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4-035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19日,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李泓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李泓燊先生将正式履行董事职责,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李泓燊先生的任职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须报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备案。李泓燊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公告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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